关于水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 | 水是生命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物质 |
| B. | 水是由氢气和氧气组成的 |
| C. | 肥皂水可检验硬水和软水 |
| D. | 工业污水需要处理后才可以排放 |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
某学习小组的同学对物质燃烧知识进行了整理的探究,请你一起参与!
(1)木炭燃烧的实验:
①木炭在氧气中燃烧的现象是 ;
②检验集气瓶中木炭燃烧产物的方法是 .
(2)对燃烧是否产生火焰的探究:
【发现问题】木炭在空气和氧气中燃烧均不产生火焰,而氢气、蜡烛、酒精等在空气或氧气中燃烧都产生火焰.那么,物质燃烧是否产生火焰与什么因素有关呢?
【提出问题】a.与氧气的浓度有关b.与可燃物的状态有关c.与燃烧达到的温度和可燃物的沸点有相对大小有关
【资料整理】小组同学查阅资料并归纳整理,如下表:
物质 名称 | 物质状态 | 沸点 (℃) | 燃烧达到 温度(℃) | 是否产 生火焰 |
氢气 | 气 | ﹣259 | 约2750 | 是 |
CO | 气 | 约﹣190 | 约2500 | 是 |
木炭 | 固 | 约4827 | 约1200 | 否 |
石蜡 | 固 | 约300 | 约600 | 是 |
钠 | 固 | 约883 | 约1400 | 是 |
铁 | 固 | 约2750 | 约1800 | 否 |
【得出结论】①通过木炭在空气和氧气中燃烧均不产生火焰,可以得出假设a不合理(填“合理”或“不合理”);
②分析表中数据,可以得出有关假设b的结论是 ;
③分析表中数据,可以是出有关假设c的结论是 ;
【验证结论】请你设计实验验证石蜡蒸气燃烧能产生火焰.(用简要语言叙述.提供仪器;蜡烛、火柴、注射器、玻璃管) 操作 ,现象 ,结论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
我国南海海底埋藏着丰富的“可燃冰”,“可燃冰”主要为甲烷的水合物,是未来重要的能源。甲烷燃烧时,发出明亮的 色火焰,并放出大量的热,反应的化学方程式为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
关于电解水实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 实验证明水是由氢气和氧气组成的 |
| B. | 电解水时在正极产生氧气 |
| C. | 水中氢氧元素的质量比为2:1 |
| D. | 水分子是由氢分子和氧原子构成的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
今年3月22﹣28日是第28届“中国水周”,其主题为“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
(1)下列关于水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填序号).
①水是由氢元素和氧元素组成的化合物
②清澈、透明的泉水是纯净物
③合理施用农药、化肥,以减少水体污染
④将活性炭放入硬水中可使其软化
⑤洗菜、洗衣后的水用来浇花、冲洗厕所
(2)自然界中的水一般要净化后才能使用.吸附、过滤、蒸馏等三种净化水的操作中,单一操作相对净化程度最高的是 .
(3)如图表示自来水消毒过程中发生的一个反应的微观过程:
(○表示氧原子;●表示氢原子;表示氯原子)
①写出上述物质中单质的化学式: ;
②物质D中氯元素的化合价为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
为除去粗盐中含有的Na2SO4、CaCl2、MgCl2等杂质,有如下操作:(1)溶解;(2)加过量的Na2CO3溶液;(3)加过量的BaCl2溶液;(4)加适量的盐酸;(5)加过量NaOH 溶液;(6)
蒸发结晶;(7)过滤。某化学小组的同学设计了如下四种操作顺序:
a.(1)(3)(2)(5)(7)(4)(6) b. (1)(5)(3)(2)(7)(4)(6)
c.(1)(3)(5)(2)(7)(4)(6) d. (1)(5)(2)(3)(7)(4)(6)
你认为合理的组合有
A. 1 种 B. 2 种 C. 3 种 D.4 种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
如下图(1)为甲、乙两种固体物质的溶解度曲线。
(1)t1℃时,甲的溶解度 (填“>”、“<”或“=”)乙的溶解度;若要从甲的饱
和溶液中得到固体甲,则采用 的方法。
(2)在t1℃时开始进行如图(2)实验,在烧杯A、B、C 中能得到饱和溶液的是 (填
编号,下同),溶质质量分数最大的是 。
(3)烧杯C中再加入15g 甲后,充分搅拌,恢复到t2℃时,所得溶液的质量是 g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
下列区别两种不同物质的方法合理的是( )
A.用蒸馏水区别四氧化三铁与氧化铁
B.用酚酞试剂区别稀硫酸溶液与稀醋酸
C.不用其他试剂,只需要组内试剂就可以鉴别氯化钡、氢氧化钠和硫酸铜
D.用石蕊试液区别稀烧碱溶液与澄清石灰水溶液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