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下列做法不会损害人体健康的是
A.用甲醛水溶液浸泡水产品
B.霉变花生高温处理后,压榨成花生油
C.为使馒头疏松多孔,蒸馒头时用小苏打除去面团发酵产生的酸
D.为保持肉制品味道鲜美,在香肠中加入过量的亚硝酸钠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4-2015学年福建省初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已知酸性物质可使紫色的石蕊试液变成红色,某同学为了探究微粒的一些性质,设计了如下的系列实验:
(1)向一小烧杯中加入蒸馏水,然后滴加紫色石蕊试液(如图Ⅰ),观察到的实验现象是烧杯里的水变成了 色,该实验说明水呈 的性质(选填:酸性,中性,碱性)。
(2)向(Ⅰ)中的烧杯中再加入稀盐酸,观察到的实验是紫色石蕊试液变成 色。
(3)分别取A、B两个烧杯,A杯中加入蒸馏水,再向其中加入紫色石蕊,B杯中盛有浓盐酸,用一大烧杯把A、B两烧杯的溶液罩在一起(如图Ⅱ),过一段时间后观察到的现象是A烧杯中的紫色石蕊试液变 色。该实验说明构成物质的微粒总是在 。
(4)上述实验还说明浓盐酸的两个重要的性质分别是:
①物理性质:浓盐酸具有 性
②化学性质:浓盐酸具有 性。(选填,酸性或碱性)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4-2015学年北京市初三上学期期中检测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今年5月上旬,一枚用于探伤的放射源铱192(其原子中含有77个质子和115个中子)在南京丢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该元素属于金属元素 B.该元素的原子序数是192
C.该原子的核外有115个电子 D.该原子的相对原子质量为192g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4-2015学年重庆市等校初三模拟联考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5分)现有初中化学几种常见物质所发生的反应,可用“A+B→C+D”表示。
(1)10gA和15gB充分反应,则生成C、D的总质量 25g(填“≥”、“=”或“≤”);
(2)若A为气体化合物,A与B在高温下反应,可观察到固体粉末由红色逐渐变黑,则A为 (填化学式);
(3)若A为固体单质,A与B在高温下反应,可观察到固体粉末由黑色逐渐变红,则反应方程式为 ,其基本反应类型为 ;
(4)若A为稀盐酸,C、D为盐和水,可观察到溶液由无色变为黄色,且该反应不属于中和反应,则反应方程式为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4-2015学年重庆市等校初三模拟联考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实验小组的甲、乙两同学配制溶液,甲欲配制100g 15%的氯化钠溶液,乙欲用98%的浓硫酸(ρ=1.84g/mL)配制50g 10%的稀硫酸,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两同学都一定用到托盘天平
B.乙同学溶解时,需将水缓缓加入浓硫酸中
C.乙同学需量取45g 水
D.若甲同学仰视取液,所得溶液质量分数偏小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4-2015学年重庆市等校初三模拟联考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现象的微观解释中,不正确的是
A.用警犬搜救地震中被埋人员——分子在不断运动
B.水烧开后易把壶盖冲起——温度升高,分子变大
C.液化石油气可加压后贮存在钢瓶中——分子之间有间隙
D.氢气与液氢都能做燃料——相同物质的分子,其化学性质相同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4-2015学年重庆市初三12月月考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4分)A、B、C、D四种物质有如图所示的相互转化关系。其中A为大理石的主要成分,B、D为含有相同元素的两种气体,请回答:
(1)实验室制取B的化学反应方程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若C为固体单质,则其化学式为_______;若C为气体单质,则其化学式为________。
(3)DB反应的化学反应方程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写一个)。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4-2015学年重庆市初三12月月考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是一位同学从书中摘录的笔记,你认为摘录有误的是
A.原子论和分子学说的创立,奠定了古代化学的基础
B.1869年,门捷列夫发现了元素周期律和元素周期表
C.200多年前,法国化学家拉瓦锡用定量的方法研究了空气的组成
D.我国张青莲教授为相对原子质量的测定做出了卓越贡献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4-2015学年四川省初三一诊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某些人指甲上常常出现小白点,这是缺锌的表现,这里的“锌”是指
A.分子 B.元素 C.原子 D.离子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