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操作 | 实验现象及结论 |
取少量黄色固体于试管中,加入适量的水,并将湿润的红色石蕊试纸放在试管口 | 试管中有气体产生,湿润的红色石蕊试纸变蓝.证明猜想正确 |
分析 (1)根据镁条在空气中燃烧的化学方程式进行分析.
(2)根据质量守恒定律,在化学反应中,参加反应前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4)根据实验目的可以知道是验证氮气可以和镁反应的,所以要排除氧气干扰实验现象,据此可以完成该题的解答并写出反应的方程式;
广口瓶中的水位上升,说明瓶内外产生了压强差,可以据此答题;根据实验结论可以写出化学方程式.
(5)根据氮气的化学性质进行分析.
解答 解:(1)在点燃的条件下,镁与氧气反应生成氧化镁;
(2)所有的化学变化都遵循质量守恒定律;
(3)根据题干信息,将生成的固体物质放入水中,检验是否产生氨气;氧气具有助燃性,更容易与镁条发生化学反应;实验操作:将镁条燃烧的产物放在一只试管中,加入少量的蒸馏水,然后将一湿润的红色石蕊试纸放在试管口,观察现象;实验现象及结论:看到红色的石蕊试纸变成蓝色,说明黄色固体为氮化镁;
(4)氧气约占空气体积的五分之一,所以广口瓶内水面上升的体积约占瓶内水面原上方空间的$\frac{1}{5}$左右.
氧气可以和镁反应,所以要能够准确的判断出镁确实与氮气发生了反应,必须先排除氧气的干扰;磷和氧气点燃生成五氧化二磷,反应的方程式为:4P+5O2$\frac{\underline{\;点燃\;}}{\;}$2P2O5;
广口瓶中的水位上升,说明瓶内的压强小于外界大气压,由于氧气已被消耗掉,所以同时也说明了镁和氮气发生了反应;
镁在氮气中燃烧生成氮化镁的化学方程为:3Mg+N2$\frac{\underline{\;点燃\;}}{\;}$Mg3N2.
故答案为:(1)2Mg+O2 $\frac{\underline{\;点燃\;}}{\;}$2MgO
(2)不同意 因为镁燃烧是镁与空气中氧气等的反应.
(3)
实验操作[来源 | 实验现象及结论 |
取少量黄色固体于试管中,加入适量的水,并将湿润的红色石蕊试纸放在试管口 | 试管中有气体产生,湿润的红色石蕊试纸变蓝.证明猜想正确. |
点评 在应用质量守恒定律时,一定要分清反应物和生成物,不能忽略气体物质的质量.验证质量守恒定律,条件的控制是关键,一般用密闭容器进行实验,称量前后容器的质量变化.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碳+氧气$\stackrel{点燃}{→}$二氧化碳 | B. | 乙醇+氧气$\stackrel{点燃}{→}$二氧化碳+水 | ||
C. | 钠+氯气$\stackrel{点燃}{→}$氯化钠 | D. | 镁+氧气$\stackrel{点燃}{→}$氧化镁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解答题
测量项目 | 实验前 | 实验后 | |
烧杯中水的体积 | 烧杯中剩余水的体积 | 集气瓶(扣除内容物)和导管的容积 | |
体积/mL | 80.0 | 54.5 | 126.0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多选题
A. | 此反应有单质生成 | |
B. | 原子在化学变化中是不可分的 | |
C. | 图中生成物全部是化合物 | |
D. | 参加反应的两种分子的个数比为2:3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选择题
选项 | A | B | C | D |
实 验 设 计 | 2NaOH+CuSO4=Cu(OH)2↓+Na2SO4 | |||
实验目的 | 红磷燃烧测定空气中氧气的含量 | 探究蜡烛燃烧后有二氧化碳生成 | 验证氢气的密度比空气小 | 验证质量守恒定律 |
A. | A | B. | B | C. | C | D. | D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解答题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填空题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降低饱和溶液的温度,一定有晶体析出 | |
B. | 长期放置后不会分层的液体一定是溶液 | |
C. | KNO3饱和溶液一定比不饱和溶液溶质质量分数大 | |
D. | 配制好6%的NaCl溶液,装瓶时不小心洒漏一部分,瓶中NaCl溶液浓度仍为6%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加热高锰酸钾制氧气时,试管口要放一团棉花 | |
B. | 向上排空气法收集氧气时,将导管伸到集气瓶口的上方 | |
C. | 用酒精灯的内焰给试管加热 | |
D. | 排水法收集满时,从水槽中取出集气瓶,拿出水面,盖上玻璃片,正放在桌面上 |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