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实验设计与对应的实验目的表述不一致的是( )
A.比较火焰各层温度 B.检验氢气的纯度
C.验证CO2的密度比空气大 D.探究空气的组成成分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山东省德州市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第二次月考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下列对有关事实的解释,错误的是
A. 生铁和钢的性能不同—— 含碳量不同
B. 氢元素和氧元素种类不同—— 质子数不同
C. 酒精需要密封保存 —— 酒精分子间有间隔
D. 冰水共存物属于纯净物—— 冰和水都由水分子构成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下列关于实验现象的描述错误的是( )
A. 硫在空气中燃烧发出微弱的淡蓝色火焰
B. 磷在氧气中燃烧,产生大量白雾
C. 硫在氧气中燃烧,火焰呈明亮的蓝紫色,生成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
D. 木炭在氧气中燃烧时,有能使澄清石灰水变浑浊的气体生成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2019届九年级下学期中考模拟(一)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实验是学习化学的一条重要途径,下列实验操作正确的是( )
A. 滴加液体 B. 过滤黄泥水
C. 点燃镁条 D. 熄灭酒精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四川省江油市六校2019届九年级下学期开学考试化学试卷 题型:填空题
请用元素符号或化学式表示
(1)干冰__________; (2)天然气的主要成分_________ (3)乙醇__________;
(4)3个二氧化氮分子__________;(5)氧化铁中铁的化合价__________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第一次月考化学试卷 题型:实验题
几位同学对蜡烛燃烧火焰的焰心进行了以下探究,请你完成其中的步骤:
(1)点燃蜡烛,将一根小木条迅速平放入火焰中,约1s后取出,现象如图A,这证明焰心________。
通过学习,我们可以联想到加热物质时,必须使用酒精灯的________进行加热。
(2)向焰心斜向插入一支细短玻璃管,发现玻璃管中无明显现象(如图B),在玻璃管的上口点燃,上口产生火焰,这说明焰心物质的性质是________。(写一点)
(3)猜想和验证
查阅资料:CO能将烧黑的铜丝变红色。
猜想 | 操作 | 现象 | 结论 |
假设Ⅰ:焰心气体含CO2 | 在未点燃的短玻璃管上口方罩一个沾有澄清石灰水的小烧杯 | ________ | 假设Ⅰ不成立 |
假设Ⅱ:焰心气体含CO | 用表面烧黑的灼热铜丝迅速插入短玻璃管上口 | 烧黑的铜丝变成红色 | ________ |
假设Ⅲ:焰心气体只含石蜡蒸气 | 取一根较长的细玻璃管,用湿冷毛巾包住中部,将玻璃管下端插入焰心,上端试用燃着的木条点燃. | ________ | 假设Ⅲ成立 |
取下长玻璃管,打开湿毛巾. | 导管中有________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第一次月考化学试卷 题型:填空题
下图是元素周期表中1~18号元素的相关信息,请认真分析并回答下列问题。
(1)元素周期表是学习和研究化学的重要工具。俄国的化学家________发现了元素周期律并编制出元素周期表。
(2)原子序数为5的元素的名称是________,它位于元素周期表中第________周期。
(3)在化学反应中,原子序数为16的元素的原子容易________(填“得到”或“失去”)电子,所形成的粒子的符号是________。
(4)如图是溴元素(Br)的原子结构示意图,那么,其中n为________,分析氟原子和溴原子的结构示意图分析,可以发现:由于氟原子和溴原子的________相同,所以它们的化学性质相似;
(5)对1-18号元素的原子结构示意图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许多规律,如在同一周期,从左到右,核外电子数依次递增。请再总结出其它规律,并写出其中一条:________。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福建省泉州市九年级学期2019届第二次月考化学试卷(12月份) 题型:计算题
家用漂白剂的有效成分是次氯酸钠(NaClO),其制备反应的化学方程式是:Cl2+2NaOH═NaCl+NaClO+H2O.若要制备7.45kg的次氯酸钠,则理论上需要氯气(Cl2)的质量是多少?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江苏省句容市片区合作共同体2019届九年级下学期第一次月考化学试卷 题型:简答题
将二氧化氯溶液加入到硫化氢(H2S)溶液中,能生成两种常见的酸。
(1)二氧化氯中氯元素化合价为___;
(2)请写出该反应的化学方程式___。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