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由事实得出的结论正确的是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4-2015学年江苏省无锡市初三上学期期中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根据下列实验装置图,回答有关问题:
(1)写出图中标有①的仪器名称是 。
(2)实验室用高锰酸钾制取较纯净氧气,应选择的装置组合是 (填编号),试管口棉花团的作用是 ,反应的符号表达式是 。
(3)查阅资料得知:实验室常用浓氨水和碱石灰固体混合来制取氨气,氨气密度比空
气小,极易溶于水,其水溶液为氨水。制取氨气应选用的发生装置是 ,若用F装置收集氨气,气体应从____(填“a”或“b”)导气管进入瓶中。若将集满氨气的试管倒置于如图G所示的水槽中,观察到的现象是 , 。
(4)某化学兴趣小组同学为了探究氧化铁对氯酸钾分解放出氧气的反应有无催化作用,他们用如甲图所示的装置做了如下实验:
将两份质量相等的氯酸钾分别放入两支一大一小的试管中,向小试管中加入氧化铁且均匀混合,充分加热至没有气体放出,加热过程中,同时测定两支试管放出氧气的时间和氧气的体积。实验结束后,将所测数据绘制成乙图所示的曲线。在老师的指导下回收了氧化铁,发现其质量没有改变。
①实验中采用甲图所示的“套管式”加热装置的目的是 。
A.增加大试管中产生氧气的量
B.对比实验获得正确的结论
C.使大试管内氯酸钾先分解
②分析乙图曲线,能够得到的正确结论有 。
A.小试管中固体分解放出氧气所需温度比较低
B.小试管中固体分解放出氧气的速率较快
C.大小试管中固体完全分解放出氧气的体积相同
D.大试管中固体完全分解放出氧气的体积比较多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4-2015学年江苏省常州市初三第一学期第一次质量调研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6分)写出下列化学反应的符号表达式
(1)铁在氧气中燃烧 ;
(2)碳酸氢铵受热分解 ;
(3)二氧化碳与澄清石灰反应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4-2015学年江苏省常州市初三第一学期第一次质量调研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空气成分中,①氧气 ②二氧化碳 ③氮气 ④稀有气体,按其所占空气体积分数由多到少顺序排列的是
A.①②③④ B.③①②④
C.①③④② D.③①④②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4-2015学年江苏省宜兴市和桥学区初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4分)2007年化学家格哈德·埃特尔在哈伯研究所证实了氢气与氮气在固体催化剂表面合成氨(NH3)的反应过程,获得当年的诺贝尔化学奖。N2和H2合成氨的反应过程可用下图表示
(用分别表示N2、H2、NH3 、在催化剂表面)
(1)图中表示的合成氨反应过程的顺序为:E→( )→( )→( )→C(在括号中填写其它三张图示的字母);
(2)某研究性学习小组利用下图所示装置进行“分子的基本性质”的实验探究(实验过程中整套装置及有关气体均保持干燥)。
Ⅰ.在集气瓶B中充满氯化氢气体,K3处于关闭状态至操作Ⅱ完成为止;
Ⅱ.通过调节活塞K1、K2,在集气瓶A中充满氨气(氨气的密度小于空气),其操作是:打开K1、K2,在 (选填“K1”或“K2”)处导管口通入氨气;
Ⅲ.集满氨气后,关闭K1、K2,再打开K3,一段时间后两只集气瓶中都出现白烟(白烟是氯化氢气体与氨气反应产生氯化铵固体的细小颗粒)。
①如果这两个瓶子是质地较软的塑料瓶,我们最终将会观察到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是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4-2015学年江苏省宜兴市和桥学区初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推理是学习化学的一种重要方法,以下推理正确的是
A.同种元素的原子质子数相同,则质子数相同的粒子一定是同种元素的原子
B.氧化物中含有氧元素,所以含有氧元素的化合物一定是氧化物
C.分子可以构成物质,物质一定是由分子构成的
D.氧化反应是指物质和氧发生的反应,氧气中含有氧,则物质和氧气发生的反应是氧化反应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4-2015学年江苏省宜兴市和桥学区初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日常生活常接触到“含氟牙膏”、“高钙牛奶”、“碘盐”、“富硒茶叶”、“加铁酱油”等用品,这里的“氟”、“钙”、“碘”、“硒”、“铁”指的是
A.元素 B.单质 C.原子 D.离子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单选题
化学与社会生活联系密切,下列做法不可取的是( )
A.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增加农作物产量 |
B.在酱油中加入铁强化剂预防缺铁性贫血 |
C.多吃水果蔬菜补充人体需要的维生素 |
D.把金属制成合金能提高金属的性能 |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