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变量法是实验探究的重要方法.利用如图所示的实验不能实现的探究目的是( )
A.甲图中①②对比可探究铁的锈蚀与植物油是否有关
B.甲图中①③对比可探究铁的锈蚀与水是否有关
C.乙可探究可燃物的燃烧是否需要达到一定温度
D.乙可探究可燃物的燃烧是否需要与氧气接触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6届广西南宁市横县飞龙乡九年级下期中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若要鉴别稀硫酸和稀硝酸,应选用的试剂是( )
A.碳酸钠溶液 B.酚酞试液 C.氯化钡溶液 D.硝酸镁溶液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6届广东省阳江市九年级下5月月考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古代“山顶洞人”从事的生产活动中,发生化学变化的是( )
A.采集野果 B.钻木取火 C.狩猎捕鱼 D.缝制衣服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6届广东省茂名市垌镇榕城初九年级上第二次月考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用下列实验操作可完成两个实验.甲实验为粗盐中难溶性杂质的去除,乙实验为配制溶质的质量分数为10%的氯化钠溶液.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实验的步骤是①④⑤,其中去除杂质的关键步骤是蒸发
B.甲实验各步操作中,玻璃棒的作用都是相同的
C.乙实验若按照②③①的步骤进行操作,则配制的溶液浓度偏大(p水=1g/cm3)
D.乙实验中,若①所用的烧杯内壁沾有水,对配制的溶液浓度无影响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6届广东省茂名市垌镇榕城初九年级上第二次月考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有关溶液及其性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海水的凝固点比水低
B.溶液和浊液特征的不同主要与物质分散在液体中的颗粒大小有关
C.一定温度下,物质的溶解度随水的量的变化而变化
D.食盐水能导电是因为食盐水中含有较多自由移动的离子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6届甘肃省平凉市九年级下第一次月考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实验是科学探究的重要方法,如图是测定空气中氧气含量实验的两套装置图,请结合图示回答有关问题.
(1)根据下表提供的实验数据,完成下表.
硬质玻璃管中空气的体积 | 反应前注射器中空气体积 | 反应后注射器中气体体积 | 实验测得空气中氧气的体积分数 |
25mL | 15mL | 9mL |
(2)装置一和装置二中气球的位置不同, (填“装置一”或“装置二”)更合理,理由是 .
(3)若实验测得的结果偏小(氧气的体积分数小于21%),可能的原因有哪些?(列举两条) 、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6届甘肃省平凉市九年级下第一次月考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现有①木炭②硫磺③红磷④蜡烛⑤氧气⑥水蒸汽⑦二氧化碳⑧铁丝,八种物质的序号回答下列问题:
(1)发出明亮的蓝紫色火焰的是 ;
(2)产生大量白烟的是 ;
(3)剧烈燃烧,火星四射的是 ;
(4)产生的气体能使澄清石灰水变浑浊的是 ;
(5)生成的气体会污染空气的是
(6)小白鼠在装有空气的密闭容器中,可存活一段时间,说明空气中含有 .
(7)石灰水长期露置在空气中,瓶壁和石灰水底部均会出现白色固体,说明空气中含有 .
(8)夏天,盛放冰棒的杯子外壁上附有一层水珠,说明空气中含有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6届甘肃省平凉市九年级下第一次月考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正确的实验操作对实验结果、人身安全非常重要.下列实验操作正确的是( )
A.点燃酒精灯
B.滴加液体
C.加热液体
D.读取液体体积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浙江温州卷)化学(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为验证空气中氧气的体积分数,小明按图甲所示的装置进行了多次实验,发现每次测得的氧气体积分数总是远小于21%,他认为误差主要由实验装置造成,于是改用图乙装置进行实验,步骤如下:
①连接装置并检查气密性。
②在量筒内加入100毫升的水。
③在广口瓶中加入少量水,使瓶内空气体积为250毫升。
④在燃烧匙内放入过量的红磷,塞紧瓶塞,关闭止水夹,接通电源使电烙铁发热,点燃红磷后,断开电源。
⑤燃烧结束并充分冷却后,打开止水夹,待量筒内水面不再下降时,记录量筒内水的体积为65毫升。
(1)小明按如甲装置进行实验时,该如何检查装置的气密性? 。
(2)与装置甲相比,装置乙中使用电烙铁可以减小实验误差,其原因是: 。
(3)根据本实验数据,计算出空气中氧气的体积分数为 。
小明发现,测量结果与真实值仍有较大差距,查阅资料发现,引起本实验的误差除装置外,还与可燃物的性质有关。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