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发现一种“氮气灭火装置”,利用液氮(沸点为-196℃)产生大量氮气来灭火。他们用氮气进行如图所示实验,却发现蜡烛未熄灭。
(査阅资料)氮气密度略小于空气;压强不变时,气体温度越低,密度越大。
(1)结合氮气性质分析,如图蜡烛未熄灭的原因可能是______。
实验1:探究氮气能否用来灭火(所用容器均为隔热材料,下同)
实验编号 | 1-1 | 1-2 | 1-3 |
实验内容 | |||
实验现象 | 蜡烛持续燃烧 | 蜡烛缓慢熄灭 | 蜡烛熄灭 |
(2)实验前有同学提出,由液氮汽化产生的氮气温度低,密度足够大,会向下流动隔绝可燃物周围的氧气。依据实验1判断,这种假设______(填“成立”或“不成立”)。
(3)有同学根据实验1提出新假设,氮气灭火可能与可燃物周围氮气的含量有关。可能支持这一假设的实验现象是______(填实验1中的实验编号)。
实验2:探究灭火与氮气含量是否有关
实验编号 | 2-1 | 2-2 | 2-3 |
实验内容 | |||
实验现象 | 蜡烛没有熄灭 | 蜡烛缓慢熄灭 | ______ |
(4)实验2中,蜡烛所在位置氮气含量最高的是______(填实验编号)。
(5)推测实验2-3的现象是______。
(6)反思实验2,除氮气含量外,影响蜡烛燃烧的其它可能因素是______。
(7)结合上述实验,下列关于“氮气灭火装置”使用的说法中,合理的是______(填字母序号)。
A 从高处向低处喷洒使用
B 可燃物火焰熄灭后,还需持续通气一段时间
C 在有少量排气口的封闭空间中使用时,效果好于开放空间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心学校2019届九年级下学期段考(8-9单元)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下列变化过程中,会吸收热量的是
A. 硝酸铵固体溶于水 B. 氢氧化钠固体溶于水
C. 木炭燃烧 D. 金属镁和稀盐酸反应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2019届九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 题型:简答题
人类社会发展离不开金属材料。请根据图示回答问题:
(1)如图是某硬铝的主要成分,硬铝属于_____(填“合金”或¨纯金属”)
(2)将少量硬铝(已砂纸打磨处理)放入足量稀硫酸中,观察到的实验现象为_____;
(3)将硬铝粉末加入到盛有硝酸银溶液的烧杯中,充分反应后过滤,得到滤渣和滤液。请你填空:
①若将所得滤渣放入稀盐酸中,没有气泡产生,则滤液中溶质一定含有_____(填写化学式)
②若反应后所得滤液呈蓝色,则滤渣的成分是_____。(填写化学式)
③反应后所得滤渣的质量_____(选填“大于”“等于”或“小于”)原硬铝粉末的质量。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2019届九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下列关于溶液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可以用肥皂水区分硬水和软水 B. 饱和溶液一定比不饱和溶液浓
C. 氢氧化钠固体溶于水会放出热量 D. 溶液一定是混合物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2019届九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下列化肥,属于磷肥的是
A. KNO3 B. NH4NO3 C. CO(NH2)2 D. Ca(H2PO3)2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安徽省“江淮名校”2019届九年级下学期第一次联考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现把镁条投入盛有稀盐酸的试管中如图所示,试管外壁发烫产生氢气的速率变化情况(v)和反应进行的时间(t)的关系如图所示,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反应中试管外壁发烫,说明镁与稀盐酸反应是放热反应
B. 向反应后的溶液中滴入酚酞溶液,振荡显无色,说明溶液显酸性
C. 时间段反应速率变化,说明化学反应速率受温度的影响
D. 时间段反应速率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盐酸的浓度逐渐减小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安徽省“江淮名校”2019届九年级下学期第一次联考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砒霜的主要成分为三氧化二砷(化学式为As2O3),可用于治疗肿瘤。砷元素的部分信息如图。下列有关砷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属于金属元素 B. 原子的核电荷数为33
C. 原子核外电子数为42 D. 相对原子质量为74.92g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安徽省六安市、农机校和宋店中心校)2019届九年级下学期中考二模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为了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下列建议不可行的是
A. 严禁随意焚烧秸秆,以减少PM2.5的排放
B. 禁止使用化肥、农药,以防水体污染
C. 大力开发和使用风能、太阳能,减少使用化石燃料
D. 分类回收垃圾,以促进资源再生和保护环境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