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来源:内蒙古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 题型:科学探究题
有一黑色粉末物质可能由氧化铜、木炭、二氧化锰中的两种或三种组成。某兴趣小组对该粉末的成分进行了如下探究和验证。
(提出问题)该黑色粉末含有哪些的成分?
(查阅资料)(1) 氧化铜、木炭、二氧化锰中只有黑色的氧化铜能与稀硫酸反应,并生成蓝色的硫酸铜溶液。
(2)常温下木炭、氧化铜、稀硫酸均不与二氧化锰反应;
(3)二氧化锰和氧化铜不能燃烧。
(做出猜想)大家认为黑色粉末的组成共有下面四种可能:
猜想1:木炭和氧化铜; 猜想2:木炭和二氧化锰;
猜想3:__________________;
猜想4:氧化铜、木炭、二氧化锰。
(探究验证)
步骤 | 实验操作 | 实验现象 | 结论及解释 |
(1) | 取少量黑色粉末放入试管,加入足量的稀硫酸,振荡 | 黑色粉末部分溶解,生成蓝色溶液 | 原混合物中有______________。 |
(2) | 将(1)反应后的物质过滤、干燥,取一部分滤渣放入横口试管中加强热,并不断鼓入空气 | 有火星产生 | 原混合物中有____________。 |
(3) | ①将(2)所得另一部分滤渣加入5%的过氧化氢溶液 | 有大量能使带火星的木条复燃的气体产生 | 原混合物中有 _____________。 |
②向(2)所得滤液中加入5%的过氧化氢溶液 | 有大量能使带火星的木条复燃的气体产生 | _____________。 |
(结论)上述猜想中正确的是___________。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内蒙古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 题型:计算题
为了减少龋齿,制造口香糖时常用木糖醇(化学式为C5H12O5)代替蔗糖。
(1)木糖醇的相对分子质量为_________。
(2)木糖醇中氧、氢元素的质量比是________,碳元素的质量分数为_______(结果保留至0.1%)。
(3)15.2g木糖醇中含有_______g的氧元素。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江苏省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10月月考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绿色化学”要求从根本上减少乃至杜绝污染。下列对农作物收割后留下的稻杆的处理方法中,不符合“绿色化学”的是
A. 就地焚烧 B. 发酵后作农家肥
C. 加工成饲料 D. 制造沼气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江苏省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10月月考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下列变化过程中与另外三个有本质区别的是
A. 点燃蚊香驱赶蚊虫 B. 冰块的熔化
C. 水果的腐烂变质 D. 铜质门把手上产生绿色斑点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江苏省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10月月考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下列物质的用途与其化学性质相关的是
A. 镁粉可以于制造照明弹 B. 木材可制成桌椅
C. 混凝土可以建造房屋 D. 钢铁可以用于制作工具、刀具等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江苏省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10月月考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在化学实验中,对于用剩的化学药品,处理方法正确的是
A. 为节约倒回原试剂瓶 B. 带回家做家庭小实验
C. 倒入下水道以防止污染环境 D. 倒在指定的容器中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江苏省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10月月考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有关酒精灯的使用不正确的是
A. 点燃酒精灯时必须用火柴点燃 B. 应用酒精灯的外焰给试管加热
C. 酒精灯中的酒精量超过容积的2/3 D. 熄灭酒精灯时用灯帽盖灭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江苏省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10月月考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下列关于物质的性质和用途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氧气被用作火箭的燃料,是利用了氧气的可燃性
B. 二氧化碳用于灭火,既利用它的物理性质,也利用了它的化学性质
C. 氮气作食品包装袋的填充气,是利用氮气的化学性质不活泼
D. 石墨可作为电池的电极,是利用它的导电性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江苏省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10月月考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下列物质中,前者属于纯净物,后者属于混合物的是
A. 净化后的空气、氧化镁 B. 水冰混合物、啤酒
C. 生锈的铁钉、高锰酸钾加热后的混合物 D. 氯化钾、液氧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江苏省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10月月考化学试卷 题型:单选题
铁丝在氧气中燃烧的实验中,若未看到火星四射的现象,可能的原因为:
① 铁丝未除锈; ② 氧气不纯; ③ 铁丝未绕成螺旋状; ④ 未用火柴引燃;⑤ 集气瓶内未放少量水;⑥ 未从上到下缓慢伸入。可能的是: ( )
A. ①②③④⑥ B. ①②③ C. ①②③④⑤⑥ D. ①③④⑥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