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初中生物 来源: 题型:
饮酒量 测定次数 |
A 不饮酒 |
B 饮两杯啤酒 |
C 饮两瓶啤酒 | ||||||||||||||||||||||||||||||||||||||||
第一次 | 14 | 19 | 28 | ||||||||||||||||||||||||||||||||||||||||
第二次 | 13 | 18 | 29 | ||||||||||||||||||||||||||||||||||||||||
第三次 | 13 | 17 | 27 | ||||||||||||||||||||||||||||||||||||||||
平均值 | 13.3 | 18 | 28备注:表中测量值为小英松开直尺后,爸爸尽快用手夹住直尺时,手指所在位置的刻度值,单位为厘米(cm). (1)实验结果表明:饮酒会影响人的反应速度,且饮酒越多,测量值越 大 大 ,说明人的反应速度越慢 慢 .(2)小英对爸爸喝不同酒量时都进行了三次测量,这样做的目的是 排除由于偶然性引起的误差,为了提高实验的准确性 排除由于偶然性引起的误差,为了提高实验的准确性 ;本实验只测小英爸爸一人,可以通过增加测量的对象 测量的对象 来让更多人信服.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生物 来源: 题型: (2010?东营)卫生部日前宣告,从2011年1月起,我国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烟草中的尼古丁等有害物质容易导致心血管疾病的发生,严重影响人的生命活动和身体健康.某生物兴趣小组就“烟草浸出液是否会对蝌蚪的生命活动产生影响”设计了如下实验: (1)取5只1000ml的烧杯,分别贴上标签A、B、C、D、E. (2)在4份等量的香烟烟丝中分别加入50ml、40ml、30ml、20ml蒸馏水浸泡一昼夜,滤去残渣得浸出液. (3)往B、C、D、E中分别加入上述四组烟草浸出液,A中不加.再分别向A、B、C、D、E中加入清洁池塘水至总量为800ml. (4)向A、B、C、D、E中各放入10只蝌蚪,定期饲喂同种、同量饲料,观察并记录. 根据以上设计,回答下列问题: (1)该小组的假设是 烟草浸出液会对蝌蚪的生命活动产生影响 烟草浸出液会对蝌蚪的生命活动产生影响 .(2)各烧杯中放入的蝌蚪应该是 大小、发育和生活状况相近(合理即可) 大小、发育和生活状况相近(合理即可) .(3)A、B、C、D、E组实验中,A组的作用是 对照 对照 .(4)请你设计一个你认为简单明了的统计表格,以便记录观察结果. (5)若实验结果为烟草浸出液浓度越大,蝌蚪存活的时间越短,则该小组的假设是否成立? 成立 成立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生物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的材料,回答下列相关问题. 醉酒驾车将面临空前严厉的处罚:从2010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酒精(乙醇)最先被消化道中的 胃 胃 (填“口腔”、“胃”、或“小肠”)吸收进入血液.(2)人体若摄入过量酒精后,会引起 中枢神经 中枢神经 系统由兴奋转入抑制的毒性生理反应(即“醉酒”),导致人体定向功能和判断能力下降 下降 (填“增强”或“下降”),从而严重影响驾驶员操作的准确性.(3)我国严厉处罚酒后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目的是防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的发生.(4)请你为严禁酒后驾车写一条宣传标语: 对自己负责,也对社会负责,禁止酒后驾车; 对自己负责,也对社会负责,禁止酒后驾车;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生物 来源: 题型:解答题 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小英的爸爸对此却不以为然,为了说服爸爸,小英和爸爸一起做了一个“测定反应速度”的实验.实验操作如图,实验结果如下表.
(1)实验结果表明:饮酒会影响人的反应速度,且饮酒越多,测量值越______,说明人的反应速度越______. (2)小英对爸爸喝不同酒量时都进行了三次测量,这样做的目的是______;本实验只测小英爸爸一人,可以通过增加______来让更多人信服.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生物 来源:2010-2011学年福建省厦门市七年级(下)期末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解答题 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小英的爸爸对此却不以为然,为了说服爸爸,小英和爸爸一起做了一个“测定反应速度”的实验.实验操作如图,实验结果如下表.
(1)实验结果表明:饮酒会影响人的反应速度,且饮酒越多,测量值越______,说明人的反应速度越______. (2)小英对爸爸喝不同酒量时都进行了三次测量,这样做的目的是______;本实验只测小英爸爸一人,可以通过增加______来让更多人信服. 查看答案和解析>> 同步练习册答案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版权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图片来源于网络,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作者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联系qq:3310059649。 ICP备案序号: 沪ICP备07509807号-10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08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