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根据不等式的基本性质,不等式的两边都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数,所得到的不等式仍成立.不等式的两边都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正数,所得的不等式仍成立;不等式的两边都乘以(或除以)同一个负数,必须把不等号的方向改变,所得的不等式成立;所以,二三四不符合不等式的基本性质,故错误.
解答:解:∵a>b,
∴根据不等式的基本性质3可得:
-a<-b,
再根据不等式的基本性质1可得:
c-a<c-b,故B错误;
当c=0时,ac=bc,
=
所C、D错误.
根据不等式的基本性质1可得:
a+c>b+c.
故选A.
点评:不等式的性质:
(1)不等式两边加(或减)同一个数(或式子),不等号的方向不变;
(2)不等式两边乘(或除以)同一个正数,不等号的方向不变;
(3)不等式两边乘(或除以)同一个负数,不等号的方向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