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在“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中,根据测得的数据得到了物距u跟像距v之间关系的图象,如图所示,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 该凸透镜的焦距是20cm
B. 当u=15cm时,在光屏上能得到一个缩小的像
C. 把物体从距凸透镜15cm处移动到30cm处的过程中,像逐渐变小
D. 当u=25cm时成放大的像,投影仪就是根据这一原理制成的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2018-2019学年度人教版物理九年级单元检测题 第十九章 生活用电 题型:多选题
下列关于安全用电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控制灯泡的开关要与火线相接
B. 雷雨天不能躲在大树下避雨
C. 输电线进户后首先接到总开关上,后面依次是电能表、保险装置
D.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首先立即切断电源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人教版物理九年级全册 第十八章 电功率 第4节 焦耳定律 同步练习题 题型:单选题
图甲是小灯泡的电压﹣﹣电流图象.将此灯泡L与滑动变阻器R串联在电压为4.5V的电路中(如图乙),闭合开关,移动滑片P,当小灯泡的功率为0.75W时,( )
A. 电流表的示数为0.2A
B. 滑动变阻器R接入电路中的电阻为15Ω
C. 电路消耗的总功率为1.35W
D. 10s内滑动变阻器R产生的热量为13.5J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人教版八年级物理 5.3凸透镜成像规律 同步测试卷 题型:填空题
小芳在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中,凸透镜的焦距是8cm,那么要想在光屏上得到一个倒立的,放大的实像时物距与焦距的关系是________.应用了这一原理的是________.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人教版八年级物理 5.3凸透镜成像规律 同步测试卷 题型:单选题
小明同学在做“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实验时,蜡烛、凸透镜、光屏的位置如图所示,点燃蜡烛后,光屏上得到了清晰的像。由此可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得到的像是正立缩小的实像
B. 得到的像是倒立放大的实像
C. 把蜡烛向左移动,调整光屏的位置,得到的清晰像变小
D. 把蜡烛向右移动少许,要得到清晰的像,应向左移动光屏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人教版八年级物理 5.3凸透镜成像规律 同步测试卷 题型:单选题
小丽在做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时,将焦距为10cm的薄凸透镜固定在光具座上50cm刻度线处(实验过程中保持透镜在50cm刻度线处不动),将点燃的蜡烛放置在光具座上35cm刻度线处,移动光屏至82cm刻度线处,烛焰在光屏上成清晰的像,如图所示.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如图所示的实验现象能够说明放大镜的成像特点
B. 如果想在光屏上得到更大的清晰的像,应该将蜡烛向右移动,光屏向左移动
C. 若将点燃的蜡烛放在光具座上10cm刻度线处,通过移动光屏,在光屏上可呈现烛焰清晰的倒立缩小实像
D. 若将点燃的蜡烛放在光具座上30cm刻度线处,在透镜的右侧透过凸透镜向蜡烛方向看,看不到蜡烛的像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人教版八年级物理 5.4眼睛和眼镜 同步测试卷 题型:实验题
某同学为进一步了解“视力矫正”的原理,利用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装置做实验.它在发光体和凸透镜之间放置不同类型的镜片,观察到了如下现象.
(1)将近视眼镜片放在发光体与凸透镜之间,光屏上原来清晰的像变模糊了;使光屏远离透镜,又能在光屏上看到发光体清晰的像.这说明近视眼镜对光线有 作用,他应该是 透镜.据此可知,在近视眼得到矫正之前,物体的像成在视网膜的 (填“前方”或“后方”).
(2)取下近视眼镜片,重新调整光屏的位置,使它上面的像再次变得清晰,然后将另一个镜片放在发光体和光屏之间,光屏上原来清晰的像又变模糊了,再使光屏靠近透镜,又可以在光屏上看到发光体清晰的像.说明带上这个眼镜可以矫正 眼.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人教版八年级物理 6.1质量 同步测试卷 题型:计算题
如图所示,实心均匀正方体A、B放置在水平地面上,它们的高度分别为0.2m和0.1m,A的密度为2×103kg/m3,B质量为1kg。求:
(1)A的质量;
(2)B对水平地面的压强;
(3)若实心正方体A的密度和边长分别为2ρ和2h,实心正方体B的密度分别为ρ和h,现将正方体A、B沿竖直方向各截取四分之一,并将截下的部分分别叠放在对方剩余部分的上方,求叠放前后A、B对地面的压强的变化量ΔpA与ΔpB的比值。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人教版八年级物理 6.2密度 同步测试卷 题型:单选题
一钢瓶中贮有质量m,密度为ρ的氧气,当用去质量为m/4的氧气后,钢瓶内所剩氧气的密度为
A. ρ B. 3ρ/4 C. ρ/4 D. 4ρ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