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天然气的使用,大大改善了我们的生活环境,天然气是(选填“可”或“不可”)再生能源.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把质量为200kg,温度为20℃的水烧开,水吸收的热量为J,若天然气燃烧放出的热量只有50%被水吸收,则需要完全燃烧m3的天然气.(q天然气=3.0×107J/m3)
【答案】不可;6.72×107;4.48
【解析】解:(1)不可再生能源泛指人类开发利用后,在现阶段不可能再生的能源,天然气是不可再生能源;(2)水吸收的热量: Q吸=cm△t=4.2×103J/(kg℃)×200kg×(100℃﹣20℃)=6.72×107J;
由题知,Q吸=50%Q放 ,
则Q放= = =1.344×108J,
由Q放=qV得:
需要天然气的体积V= = =4.48m3 .
故答案为:不可;6.72×107;4.48.
(1)能够源源不断的从自然界得到的能源叫可再生能源;短期内不能从自然界得到补充的能源叫不可再生能源.(2)知道水的质量、水的比热容、水的初温和末温(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水的沸点为100℃),利用吸热公式Q吸=cm△t求水吸收的热量;(3)由题知,Q吸=50%Q放 , 再利用燃料完全燃烧放热公式Q放=qV求需要天然气的体积.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医生用听诊器能够清楚地听到病人胸腔内的声音,是因为听诊器可以
A. 提高声音的音调 B. 减少声音的分散,提高响度 C. 降低声音的音调 D. 增强音色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在研究物体浮力时,小明将物体挂在弹簧测力计下,缓慢放入水中如图1所示,描绘出弹簧测力计示数和时间的图象如图2所示.
(1)由图象可知物体浸没在水中时受到的浮力为 , 而同组的小华却画出了图3所示的图象,通过分析发现两个图象不同的原因是:图3画的是和时间的图象.
(2)同组的小研同学觉得把小明和小华的图象结合起来更好,于是她用另一物体重复上述实验,画出了图4所示的图象,发现与将图2、图3结合起来的图象不同,小明告诉她是因为两物体的不同(选填“质量”或“体积”).根据图象可知小研所用物体的密度是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为响应“低碳生活”的号召,小明每天骑自行车上学,他看到路旁的树木向后退去是以 为参照物,如果他在平直公路上10min骑了3km , 则他骑自行车的速度为 m/s。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人们常说井水冬暖夏凉,这是因为
A. 井内冬夏温度变化小,地面冬夏温度变化大,所谓“冬暖夏凉”是井水温度与地面温度比较而言的。
B. 井水受地热的作用而有较多的内能
C. 井水远离地面,不受空气流动的影响,因而具有较多的内能
D. 井水暴露在空气中,夏天气温高,蒸发得快,吸收了较多的热,因而温度较低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在“探究凸透镜成像的规律”实验中,所用凸透镜的焦距是10cm.用米尺在水平桌面上画一直线并标明刻度,将透镜固定在50cm处,实验装置如图所示.
(1)当把点燃的蜡烛放在20cm刻度处时,首先应调节凸透镜、光屏和蜡烛,使它们的中心在同一直线上,并且调整凸透镜和光屏的高度,使它们的中心位置跟烛焰中心的位置大致在 , 这样做的目的是 . 实验时间过长时,蜡烛将会消耗,如果不随时调整高度,光屏上的像将会向(“上”或“下”)移动.
(2)重新调整后,保持蜡烛、凸透镜的位置不变,为了找到淸晰的像,应将光屏移到cm的刻度范围内,才能在光屏上得到一个倒立缩小的实像.
(3)当把蜡烛移到35cm刻度处时,移动光屏可得到一个、 的实像.照相机、投影仪、放大镜这三种光学仪器正常使用时,与这种成像规律相同的是 .
(4)此时,若有一只苍蝇落到凸透镜上,则光屏上成完整的炷馅的像(填“能”或“不能”).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如图所示电路,电阻R1标有“6Ω 1A”,R2标有“3Ω 1.2A”,电流表A1、A2的量程均为0~3A,电压表量程0~15V,在a、b间接入电压可调的直流电源.闭合开关S后,为保证R1、R2均不损坏,则允许加的最大电源电压和通过电流表A1的电流是( )
A.9V 1A
B.3.6V 1.8A
C.9.6V lA
D.3.6V 0.6A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爆炸声会使附近的门窗发出响声,强烈的爆炸声甚至可以将窗玻璃震碎,这说明声音能传递 , 利用回声测量海水深度是利用声音来传递.我们应该避免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会产生污染,这里高声喧哗的“高”是指声音的(选填“音调”、“响度”或“音色”).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