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在凸透镜成像时,物距U、像距V、焦距f在数值上满足的关系.小花在做“探究凸透镜成像的规律”实验时发现,保持蜡烛和光屏之间的距离为45cm不变,只改变凸透镜的位置可以在屏上得到两个清晰的像,将凸透镜从成第一个像的位置向蜡烛移动15cm得到第二个像.她通过分析得出第一个像与蜡烛相比是__(选填“缩小”“等大”或“放大”)的,第二次成像时物距为__cm.如图,A′B′是物体AB的像,试确定凸透镜的位置并画出凸透镜_________ .
【答案】 缩小 15 .
【解析】在凸透镜成像实验中,物距u、像距v、焦距f满足,由题知u+v=45cm,
所以第一次成像时,物距为u,像距为v=45cm﹣u;第二次成像时,物距u′=u﹣15cm,像距v′=60﹣u,
则: ; ;
两式联立,解得:u=30cm f=10cm.v=45cm﹣30cm=15cm,
将凸透镜从成第一个像的位置向蜡烛移动15cm得到第二个像,这说明第一次成像比第二次成像时的物距大,物距大于像距,成的像是缩小的实像。
根据光路可逆知第二次的物距为15cm;
根据凸透镜对光线的作用可知,经过光心的光线的传播方向不变,故连接AA',AA'与主光轴的交点为凸透镜的光心,据此画出凸透镜,如图:
.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小明同学在海边捡到了一块漂亮的鹅卵石,他用天平和量筒测量鹅卵石的密度.
(1)他设计了下列实验步骤:
①用调节好的天平测出鹅卵石的质量m;
②向量筒中倒入适量的水,读出水的体积V1;
③根据密度公式,算出鹅卵石的密度ρ;
④将鹅卵石浸没在量筒内的水中,读出鹅卵石和水的总体积V2.
他应采用正确的实验步骤顺序为_____(选填下列选项前的字母).
A.①②④③B.①②③④C.②③④①D.②③①④
(2)如图甲所示,小明在调节天平横梁平衡过程中的操作错误是_____;
(3)小明纠正错误后,重新调节天平平衡并测量鹅卵石的质量,当天平平衡时右盘砝码和游码如图乙所示,鹅卵石的质量为_____g,由图丙和丁可知鹅卵石的体积是_____cm3,计算鹅卵石的密度为_____g/cm3.
(4)用量筒测量水的体积,读数时视线应与液体凹面的底部_____,若小明在图丙中读数正确,在图丁中读数时视线仰视,所测得鹅卵石的密度将_____(选填“偏大”、“偏小”或“不变”).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弹簧测力计下挂着正方体物块,物块浸没在某种液体中,如图(甲)所示.将物块缓慢竖直提起,弹簧测力计的拉力F与提升高度h的关系图象如图(乙)所示.g取10N/kg.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物块浸没在液体中时浮力是0.25N
B.物块的体积是4cm3
C.液体的密度是1.25×103 kg/m3
D.物块的密度是3.5×103 kg/m3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某班同学在“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中,记录并绘制了物体到凸透镜的距离u跟像到凸透镜的距离v之间关系的图象,如图所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该凸透镜的焦距是20 cm
B. 当u=15 cm时,在光屏上能得到一个缩小的像
C. 当u=25 cm时成放大的像,投影仪就是根据这一原理制成的
D. 把物体从距凸透镜10 cm处移动到30 cm处的过程中,像逐渐变小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下列数据中,符合实际情况的是( )
A.中考实心球的质量约为50gB.苏州市6月份的平均气温约为28℃
C.对人体的安全电压为不高于220VD.家用节能灯的功率约为1kW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将密封有少量碘颗粒的玻璃泡放进温水中,玻璃泡里很快就会弥漫着淡紫色的气体,是由碘颗粒 _______ 形成的。附着在铁丝网上的霜,是由空气中的水蒸气 ______ 形成的。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在“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中,蜡烛、凸透镜和光屏的位置如图所示,此时烛焰在光屏上成一个清晰的像,由此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光屏上的像是倒立、放大的实像
B.光屏上的像是正立、缩小的实像,照相机是根据该原理制成的
C.若蜡烛和光屏位置不变,将凸透镜向左移动适当距离,仍可在光屏上得到清晰的像
D.若换用材料与口径相同但更厚一些的凸透镜,仍要在光屏上得到清晰的像,如果只移动光屏,光屏必须远离凸透镜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小王同学到实验室做“测量物体运动的平均速度”的实验,他从“长木板、小车、弹簧测力计、刻度尺、温度计、木块、金属片、秒表、细线”中选出的合适实验器材是;长木板、小车、秒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