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已知各段的路程,计算出全程路程;再计算出全程所用时间,利用速度公式计算全程的平均速度,不能忽略休息时间.
解答 解:(1)碧溪到吉安,s=30km+60km=90km,所用的时间,t=30min+5min+48min=83min,
碧溪到吉安的平均速度:v=$\frac{s}{t}$=$\frac{90km}{83×\frac{1}{60}h}$≈65km/h;
(2)全程的总里程,s总=10km+30km+60km=100km,
全程的总时间,t总=0.2h+0.5h+5min+48min=95min,
故全程的平均速度:v全=$\frac{{s}_{总}}{{t}_{总}}$=$\frac{100km}{95×\frac{1}{60}h}$≈63.15km/h.
答:(1)碧溪到吉安平均速度约是65km/h;
(2)全程平均速度约是63.15km/h.
点评 本题主要考查了速度公式的应用,解题的关键是明确:全程的平均速度等于总路程与总时间的比值.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计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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