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来源:2015-2016学年江苏宜兴丁蜀学区七校八年级第二次质检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重1.2×104N的汽车在公路上做匀速直线运动,它受到的阻力是车重的0.2倍,则汽车发动机的牵引力是 __ N;静止在地面上的汽车受到地面 __ N的支持力。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2016学年江苏宜兴丁蜀学区七校八年级第二次质检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实验题
如左图是同学们探究“滑动摩擦力大小影响因素”的实验,将重5N的物体放在水平地面上,用弹簧测力计水平向右拉物体,当F增大到1N时,物体处于静止状态,此时物体受到的摩擦力为 N,当F增大到2N时,物体恰好做匀速直线运动。若F=4N,物体所受的摩擦力为 __ N。小华同学在实验完成后认真思考设计了如右图所示的装置重新进行了探究,该装置相比于左图所示装置具有 优点(写出一点即可),实验中,用F=5N水平向右的拉力匀速拉动木板A,物块B静止不动,弹簧测力计的示数如图,则B受到的A的摩擦力为 N,若使木板A做加速运动,则B所受摩擦力 (选填“变大”“变小”或“不变”)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2016学年江苏宜兴丁蜀学区七校八年级第二次质检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如图所示,用100 N的水平力将重9 N的物体压在竖直的墙壁上,物体A与墙壁的接触面积为0.01 m2,则物体对墙壁的压力为______ N,压强为______Pa.A所受竖直墙壁的给它的摩擦力为______N。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2016学年江苏宜兴丁蜀学区七校八年级第二次质检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如左图是a,b两种不同物质质量和体积的关系图象,则a,b两种物质密度之比为 ,如果用质量相等的上述两种物质分别制成甲、乙(右图)两个底面积不同、高度相同的实心圆柱体,并将它们放置在水平地面上,则甲、乙两圆柱体对水平地面的压强之比为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2016学年江苏宜兴丁蜀学区七校八年级第二次质检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据报道,由于长江上游的植被受到破坏,造成大量水土流失,江水浑浊,致使江水的_________增大,故相同深度的江水对堤坝的__________会增大,从而使堤坝受到破坏的可能性增大.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2016学年江苏宜兴丁蜀学区七校八年级第二次质检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作图题
在图中,水平桌面上的小车,受到一个大小为6N,方向与水平方向成30°斜向右上方的拉力,请用力的示意图画出这个拉力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2016学年江苏宜兴丁蜀学区七校八年级第二次质检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作图题
在图中,某同学站在商场匀速向上运动的扶手电梯上,请在图中作出该同学所受力的示意图.(O点为该同学的重心)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2016学年江苏宜兴丁蜀学区七校八年级第二次质检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实验题
小永等同学利用所学知识测量了酱油的密度。
实验器材:天平、烧杯、量筒
(1)把天平放在 __ ,将游码移至 __ ,调节平衡螺母使天平平衡。
(2)接下来进行了如下操作:
A.用天平测量烧杯和剩余酱油的总质量m1;
B.用天平测出空烧杯的质量m0
C.将待测酱油倒入烧杯中,用天平测出烧杯和酱油的总质量m2;
D.将烧杯中酱油的一部分倒入量筒,测出这部分酱油的体积V;
为了减小实验误差,上述步骤中 __ 是多余的,合理的实验顺序是: __ 。
实验数据如下图所示:
(3)由图可得,量筒中酱油的质量为 __ g,体积为 __ cm3,酱油的密度为 __ g/cm3。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2016学年江苏宜兴丁蜀学区七校八年级第二次质检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综合题
惠山泥人以其造型饱满,线条流畅,色彩鲜艳.形态简练而蜚声中外.星期天,小华去惠山古镇游玩,参观泥人展览,了解了惠山泥人的制作工序.惠山泥人使用惠山地区的黑泥为材料,泥坯成型需经过“一印、二捏、三格、四镶、五扳”五道工序,成型泥坯自然阴于后再上色.在泥人展上她看到地面上有一个高为1.05m的大“阿福”,如图所示,小华为了估测其密度和质量,立即购买了一个相同材质且等比例缩小的“阿福”小泥人,回家后她测得小“阿福”的高度为10.5cm.质量为275.2g.体积为160cm3.
设大、小“阿福”都是实心的,它们的体积之比等于高度之比的立方,底面积之比等于高度比的平方,则
(1)阿福密度是多少?
(2)大、小“阿福”对水平地面的压强之比是多少?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