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来源:2014年上海市奉贤区九年级中考一模(即期末)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实验题
在“探究并联电路的特点”实验中,某小组同学用电源、电键、若干已知阻值的电阻、几个电压表和电流表、若干根导线进行实验。先通过实验得到“并联电路各支路两端电压相等”的规律,然后按图(a)所示的电路图连接电路继续实验。试接触后,发现表A的表盘如图(b)所示,发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 。修正后,重新进行实验,并将实验数据记录在下表中。
(1)分析比较实验序号 中干路中电流与支路1、支路2中电流的数量关系,可得出的初步结论是:在并联电路中,干路电流等于各支路电流之和。
(2)分析比较实验序号1、2与3中的支路1、支路2电阻阻值及相关条件,可得出的初步结论是:当支路2中的电阻一定时,并联电路的总电阻随着 。
(3)为了研究并联电路总电阻和各电阻的关系,该组同学又利用原来的电源(电压仍为6伏)连接了如图14所示的电路,并用电阻R总替换上述实验中的R1和R2。则在实验序号2中应采用阻值为 欧的电阻作为R总;每次实验时,眼睛主要应该观察电路中的电流表示数,使它与原来并联电路 的示数相同。
(4)进一步分析比较表中的支路1电流I1和电阻R1的乘积与支路2电流I2和电阻R2的乘积的关系,可得到的结论是: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年上海市闸北区九年级中考一模(即期末)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数据,最接近实际情况的是( )
A.一个中学生的质量为100千克
B.人的密度为2×103千克/米3
C.台灯用的普通白炽灯泡正常工作时电流为2安
D.台灯用的普通白炽灯泡正常工作时电功率为40瓦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年上海市闸北区九年级中考一模(即期末)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对于同种物质,根据ρ=可知,物体的( )
A.质量越大,密度越大
B.体积越大,密度越小
C.体积越大,密度越大
D.质量与体积成正比,它们的比值不变,密度也不变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年上海市闸北区九年级中考一模(即期末)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现有体积相同的实心铁球和实心塑料球。为了测量塑料球的密度,将1个铁球放在已调节平衡的天平左盘中,当右盘放6个相同塑料球时,天平恰好能平衡,已知铁的密度为7.8×103千克/米3,则该塑料球的密度为( )
A.7.8×103千克/米3 B.1.3×103千克/米3
C.0.6×103千克/米3 D.0.16×103千克/米3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年上海市闸北区九年级中考一模(即期末)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家中有A、B两盏白炽灯泡,其中A灯的灯丝比B灯的灯丝粗些、短些,则正常工作时( )
A.A灯的额定电功率较大
B.B灯的额定电功率较大
C.A、B两灯的额定电功率一样大
D.无法判断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年上海市闸北区九年级中考一模(即期末)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电熨斗通电一段时间后变得很烫,而连接电熨斗的导线却不怎么热,这主要是因为( )
A.导线的绝缘皮隔热
B.导线散热比电熨斗快
C.导线的电阻远小于电熨斗电热丝的电阻
D.通过导线的电流小于通过电熨斗的电流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年上海市闸北区九年级中考一模(即期末)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闭合电键S,灯L亮,一段时间后灯L熄灭。若电路中只有一处故障,且只发生在灯L或电阻R上。现用一只规格相同且完好的灯L′替换灯L,正确的判断是( )
A.若灯L′亮,则灯L一定断路
B.若灯L′亮,则灯L一定短路
C.若灯L′不亮,则电阻R一定断路
D.若灯L′不亮,则电阻R一定短路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年上海市闸北区九年级中考一模(即期末)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甲、乙两个正方体物块放置在水平地面上,甲的边长小于乙的边长,甲对地面的压强为p1,乙对地面的压强为p2,如果甲、乙物块的( )
A.密度相等,将甲放到乙上,乙对地面的压强有可能变为p1
B.密度相等,将乙放到甲上,甲对地面的压强有可能变为p2
C.质量相等,将甲放到乙上,乙对地面的压强有可能变为p1
D.质量相等,将乙放到甲上,甲对地面的压强有可能变为p2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年上海市闸北区九年级中考一模(即期末)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体积为1米3水的质量为 千克,全部变成冰后,冰的质量为 千克,冰的体积为 米3(冰的密度为0.9×103千克/米3)。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