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图为某日部分地区昼夜示意图,阴影部分表示黑夜,其余部分表示白昼。读图回答下列问题。(11分)
(1)如果晨昏线与甲地所在经线的夹角为12°,则该日正午时分北京(40°N)太阳能电池板与建筑物外墙(墙面与地面垂直)之间最合适的夹角约为 。
(2)此时太阳直射点的地理坐标是 ;该日乙丙两地的昼长相差 小时。
(3)一年中乙地昼长大于甲地约有 个月;判断甲、丙两地一年中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幅度值是:甲 、乙 。
(11分)
(1)62° (2分)
(2)(12°N 60°E) 2小时; (4分)
(3)6;23°26′ 46°52′ (5分)
【解析】
试题分析:
第(1)题,晨昏线与经线的夹角与直射点的纬度值相等,由图可知,北半球昼长夜短,太阳直射12°N。根据图所示,太阳能电池板与建筑物外墙夹角应与当地该日的正午太阳高度相等,即:90°-(40°-12°)=62°。
第(2)题,甲地经度为30°W,因位于晨线与赤道的交点上,故其地方时为6:00,因此太阳直射点(地方时为12:00)的经度为60°E。乙丙两地都位于晨线上,经度差为15度,因此日出时间相差1小时,故两地昼长相差2小时。
第(3)题,乙地位于南回归线上,甲地位于赤道上,只要太阳直射点在南半球乙地的昼长就大于甲地,时间约有6个月,即从9月23日到下一年的3月21日;甲、丙两地一年中正午太阳高度的最大值都为90°。甲地正午太阳高度的最小值:90°-23°26′=46°52′,因此甲地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幅度值是:90°-46°52′=23°26′。丙地正午太阳高度的最小值:90°-2*23°26′,因此丙地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幅度值是:90°-(90°-2*23°26′)=46°52′。
考点:本题考查光照图的判读。
点评:本题难度较大,解答本题的关键是根据“晨昏线与经线的夹角与直射点的纬度值相等”来确定太阳直射点所在的纬度,根据晨线与赤道的交点上地方时为6:00,来计算太阳直射点的经度。解答本题学生还需会灵活运用正午太阳高度的计算公式。
科目:高中地理 来源: 题型:
下图为某日部分地区昼夜示意图,阴影部分表示黑夜,其余部分表示白
昼。读图回答问题。
部分地区昼夜示意图
(1)按东、西半球划分,图上阴影部分主要位于________半球,此时甲地地方时是
________点。
(2)按南、北半球划分,此时太阳直射点位于________半球,太阳直射点的经度是
________。
(3)该日乙地的白昼时间长约________小时。
(4)如果晨昏线与甲地所在经线的夹角为10°,则该日正午时分上海(31°N)世博园场馆的
太阳能电池板与建筑物外墙面(墙面与地面垂直)之间最合适的夹角约为________。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地理 来源:2013届江苏省东台市安丰中学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地理试卷(带解析) 题型:综合题
下图为某日部分地区昼夜示意图,阴影部分表示黑夜,其余部分表示白昼。读图回答下列问题。(11分)
(1)如果晨昏线与甲地所在经线的夹角为12°,则该日正午时分北京(40°N)太阳能电池板与建筑物外墙(墙面与地面垂直)之间最合适的夹角约为 。
(2)此时太阳直射点的地理坐标是 ;该日乙丙两地的昼长相差 小时。
(3)一年中乙地昼长大于甲地约有 个月;判断甲、丙两地一年中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幅度值是:甲 、乙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地理 来源:2012-2013学年安徽涡阳四中高二下期第三次(期末)质检地理卷(带解析) 题型:综合题
下图为某日部分地区昼夜示意图,阴影部分表示黑夜,其余部分表示白昼。读图回答下列问题。(11分)
(1)如果晨昏线与甲地所在经线的夹角为12°,则该日正午时分北京(40°N)太阳能电池板与建筑物外墙(墙面与地面垂直)之间最合适的夹角约为 。
(2)此时太阳直射点的地理坐标是 ;该日乙丙两地的昼长相差 小时。
(3)一年中乙地昼长大于甲地约有 个月;判断甲、丙两地一年中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幅度值是:甲 、乙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地理 来源:2014届安高二下期第三次(期末)质检地理卷(解析版) 题型:综合题
下图为某日部分地区昼夜示意图,阴影部分表示黑夜,其余部分表示白昼。读图回答下列问题。(11分)
(1)如果晨昏线与甲地所在经线的夹角为12°,则该日正午时分北京(40°N)太阳能电池板与建筑物外墙(墙面与地面垂直)之间最合适的夹角约为 。
(2)此时太阳直射点的地理坐标是 ;该日乙丙两地的昼长相差 小时。
(3)一年中乙地昼长大于甲地约有 个月;判断甲、丙两地一年中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幅度值是:甲 、乙 。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