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来源:2013-2014学年山东省泰安市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①标准状况下,1LHCl和1LH2O的物质的量相同
②标准状况下,1gH2和14gN2的体积相同
③28gCO的体积为22.4L
④两种物质的物质的量相同,则它们在标准状况下的体积也相同
⑤在同温同体积时,气体物质的物质的量越大,则压强越大
⑥同温同压下,气体的密度与气体的相对分子质量成正比
A.①②③ B.④⑤⑥ C.②③⑥ D.②⑤⑥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3-2014学年山东省泰安市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氧化还原反应的本质是有化合价的变化
B.分解反应一定是氧化还原反应
C.利用化合反应可制备FeCl2、Fe(OH)3
D.在一定条件下能向正反两个方向进行的反应称为可逆反应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3-2014学年山东省泰安市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Si是一种非金属主族元素,其晶体可用于制作计算机芯片
B.工业上由NH3制碳铵属于氮的固定中的人工固氮
C.Cl、Br、I的非金属性逐渐减弱,HCl、HBr、HI水溶液的酸性逐渐减弱
D.S、P、Cl得电子能力和它们相应的最高价氧化物对应水化物的酸性均依次增强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3-2014学年山东省泰安市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依据元素周期表及元素周期律,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A.同一周期元素的原子,半径越小越容易失去电子
B.ⅠA族元素的金属性比ⅡA族元素的金属性强
C.若M+和R2-的核外电子层结构相同,则原子序数R>M
D.主族元素的最高正化合价等于该元素原子的最外层电子数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3-2014学年山东省泰安市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分类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简单易行的科学方法。某同学用如下表所示的形式对所学知识进行分类,甲与乙、丙、丁是包含关系。其中正确的是
选项 甲 乙、丙、丁
A 弱电解质 一水合氨、水、硝酸钡
B 腐蚀品 浓硫酸、烧碱、硝酸
C 碱性氧化物 过氧化钠、氧化镁;氧化铁
D 合成高分子材料 光导纤维、涤纶、玻璃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3-2014学年山东省泰安市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对非金属元素(除稀有气体外)的相关判断正确的是
①非金属元素都是主族元素
②单质在反应中都只能作氧化剂
③氢化物常温下都是气态,所以都叫气态氢化物
④氧化物常温下都可以与水反应生成酸
⑤非金属元素R所形成的含氧酸盐(MaROb)中的R元素必定呈现正价
A.②⑤ B.①③ C.①⑤ D.③④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3-2014学年山东省泰安市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物质的分离或鉴别正确的是
A.除去混在氯化钠固体中的氯化铵或单质碘均可用加热升华的方法
B.若FeCl2溶液中含有I-杂质,可用过量的Cl2氧化后进行萃取分液
C.从海水中提取溴,一般是向浓缩后的海水中通入Cl2,再鼓入热空气或水蒸汽将溴分离出来
D.鉴别固体Na2CO3和NaHCO3,可以分别配成溶液,再加入澄清石灰水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3-2014学年山东省泰安市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A.通过单质Fe与Cl2、S反应的产物可以判断Cl2和S的氧化性强弱
B.向饱和Ca(OH)2溶液中加入一小块钠,溶液中有固体析出
C.浓硫酸在常温下能够使铁、铝等金属钝化
D.干燥的氯气可使湿润的pH试纸退色,说明Cl2具有漂白性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3-2014学年山东省泰安市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有关做法正确的是
A.将水沿烧杯内壁缓缓加入浓硫酸中,用玻璃棒不断搅拌
B.实验室制取氯气时,尾气用碱液吸收
C.金属钠、镁着火时,可用泡沫灭火器来灭火
D.夜间厨房发生煤气泄漏时,应立即开灯检查煤气泄漏的原因,然后打开所有的门窗通风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3-2014学年山东省泰安市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化学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有关化学实验叙述正确的是
A.容量瓶、滴定管、分液漏斗使用前都必须检查是否漏水
B.用98%的浓硫酸配制100g10%的稀硫酸时,除使用量筒外还需用到容量瓶
C.存放浓硝酸时,使用带橡胶塞的棕色玻璃瓶
D.取用化学药品做实验,剩余药品都倒入同一废液缸中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