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豌豆的花色有紫花和白花两种,显性基因C和P同时存在时开紫花。两个纯合白花品种杂交,F1开紫花;F1自交,F2的性状分离比为紫花∶白花=9∶7。下列分析不正确的是( )
A.两个白花亲本的基因型为CCpp与ccPP
B.F2中白花和紫花的基因型分别有5种和4种
C.F1测交结果紫花与白花的比例为1∶1
D.F2紫花中纯合子的比例为1/9
C
【解析】
试题分析:F1自交,F2的性状分离比为紫花∶白花=9∶7(即3+3+1),这符合F1为含2对等位基因的杂合子自交得到F2分离比(9:3;3:1),推出F1基因型是CcPp,因此两个白花亲本的基因型为CCpp与ccPP,A项正确;F2中开白花的基因型有:CCpp、Ccpp、ccpp、ccPp、ccPP共5种,紫花有CCPP、CcPP、CCPp、CcPp4种,B项正确。F1测交结果:CcPp:Ccpp:ccPp;ccpp=1:1:1:1;紫花与白花的比例为1∶3;C项错误。F2紫花比例为9/16. 紫花中纯合子占F2为1/16,(1/16)/(9/16)=1/9,D项正确。
考点:本题考查基因的自由组合定律,意在考查考生能运用所学知识与观点,通过比较、分析与综合等方法对某些生物学问题进行解释、推理,做出合理的判断或得出正确的结论。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届江苏省连云港市高三上期中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研究表明在化疗(主要利用抗癌剂杀死癌细胞)的同时给实验鼠服用二甲双胍,可抑制实验鼠体内的乳腺癌细胞的扩散。下列相关叙述正确的是 ( )
A.化疗是目前治疗癌症的唯一手段
B.二甲双胍不可能导致实验鼠体内细胞表面的糖蛋白减少
C.原癌基因突变促使细胞癌变,抑癌基因突变抑制细胞癌变
D.一只被切除胸腺的鼠与一只正常鼠患乳腺癌的几率相等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届江苏省连云港市高三上期中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女娄菜为XY型性别决定植物,其叶形有阔叶和窄叶两种类型,由一对等位基因控制。研究小组做了两组杂交实验,结果如下表,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
杂交组合 | 亲代表现型 | 子代表现型 | ||
父本 | 母本 | 雌株 | 雄株 | |
1 | 阔叶 | 阔叶 | 阔叶234 | 阔叶119、窄叶122 |
2 | 窄叶 | 阔叶 | 0 | 阔叶79、窄叶80 |
A.由杂交组合l可知,阔叶是显性性状
B.杂交组合1父本和母本都是杂合子
C.由杂交组合2可推断,含有窄叶基因的雄配子是不育的
D.杂交组合2子代中阔叶植株只有一种基因型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届江苏省连云港市高三上期中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有关孟德尔豌豆的一对相对性状杂交实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正确地运用统计方法,孟德尔发现在不同性状的杂交实验中,F2的分离比具有相同的规律
B.解释实验现象时,提出的“假设”之一,F1产生配子时,成对的遗传因子分离
C.根据假说,进行“演绎”:若F1产生配子时,成对的遗传因子分离,则测交实验后代应出现两种表现型,且比例为1∶1
D.假设能解释F2自交产生3∶1分离比的原因,所以假设成立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届江苏省连云港市高三上期中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有关细胞周期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不是生物体的所有细胞都处于细胞周期中
B.无论什么生物,在细胞周期中,都是分裂间期比分裂期时间长
C.利用药物抑制DNA合成,细胞将停留在分裂间期
D.细胞周期可分为前、中、后、末四个时期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届江苏省淮安市高三年级第一次调研测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综合题
(8分)如图1是某高等生物在生殖发育过程中细胞内染色体数目的变化曲线,图2表示细胞内核DNA与染色体数目比值的变化关系。分析回答:
(1)图1中④到⑤染色体数目加倍的原因是 ,同源染色体分离发生在 (填数字标号)阶段。
(2)图2中ab段对应时期的细胞中,很活跃的细胞器有 、 。
(3)图2若表示减数分裂,则bc段对应的时期是 ;若表示有丝分裂,则cd段对应的时期是 。
(4)图2中de段表示的含义是 ,对应图1中的 (填数字标号)阶段。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届江苏省高三上学期开学初学情调研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根据下面的人体神经元结构模式图,分析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A.①⑤上都可发生神经递质的活动
B.若刺激A点,图中电流计B将出现2次偏转,且方向相反的
C.若抑制该细胞的呼吸作用,不会影响神经冲动在一个神经元细胞内的传导
D.④的形成与高尔基体有关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