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分析题图:马古利斯认为,被原始真核生物吞噬的蓝藻有些未被消化,反而能依靠原始真核生物的“生活废物”制造营养物质,逐渐进化为叶绿体.据此答题.
解答 解:(1)根据题意,原始真核生物能吞噬蓝藻,可见存在捕食关系;有些蓝藻被吞噬后未被完全消化,而是形成叶绿体,从而制造养料,可见其与真核生物之间还存在互利共生关系.
(2)蓝藻体内只有核糖体一种细胞器,因此叶绿体中可能存在的细胞器是核糖体,但叶绿体不能合成自身所需的全部蛋白质.
(3)被吞噬未被消化的蓝藻成为叶绿体,通过光合作用为线粒体提供了氧气和有机物;原始真核生物吞噬某些生物具有选择性是与其细胞膜上的蛋白质(糖蛋白/受体蛋白)有关.
(4)由于线粒体是有氧呼吸的主要场所,因此该种细菌的呼吸作用类型为有氧呼吸.
(5)①线粒体内含有DNA和RNA,在遗传上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这为马古利斯的共生起源假说提供依据,①正确;
②线粒体在细胞内可运动,并大量集中在代谢旺盛部位,这不能为马古利斯的共生起源假说提供依据,②错误;
③线粒体的外膜成分与细胞的其他内膜系统相似,内膜与细菌细胞膜相似,这能为马古利斯的共生起源假说提供依据,③正确;
④吞噬现象普遍存在,这能为马古利斯的共生起源假说提供依据,④正确.
故选:①③④.
故答案为:
(1)捕食和互利共生
(2)核糖体 不能
(3)氧气和有机物 蛋白质(糖蛋白/受体蛋白)
(4)有氧呼吸 线粒体是有氧呼吸的主要场所 (线粒体内分解有机物需要消耗氧气)
(5)①③④
点评 本题以马古利斯的共生起源假说为背景材料,考查种间关系、细胞结构和功能、细胞呼吸等知识,要求考生识记几种常见的种间关系;识记细胞中各种细胞器的结构和功能;识记细胞呼吸的具体过程及场所,能结合题中和图中信息准确答题.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解答题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树突--另一个神经元的树突或细胞体 | |
B. | 轴突--另一个神经元的轴突 | |
C. | 轴突--另一个神经元的树突或细胞体 | |
D. | 树突--另一个神经元的树突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解答题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年河南南阳部分示范高中(五校)高三第一次联考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与家兔毛型有关的基因中,有两对基因(A、a与B、b)只要其中一对隐性基因纯合就能出现力克斯毛型,否则为普通毛型.若只考虑上述两对基因对毛型的影响,用已知基因型为aaBB和AAbb的家兔为亲本杂交,得到F1,F1彼此交配获得F2.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
A.F2出现不同表现型的主要原因是F1减数分裂过程中发生了基因重组的现象
B.若上述两对基因位于两对同源染色体上,则F2与亲本毛型相同的个体占7/16
C.若F2力克斯毛型兔有5种基因型,则上述与毛型相关的两对基因一定不能自由组合
D.若要从F2力克斯毛型兔中筛选出双隐性纯合子,可采用分别与亲本杂交的方法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解答题
分组及实验处理 | 株高(cm) | 叶绿素含量 (mg•g-1) | 光合速率 (μmol•m-2•s-1) | |||||
15天 | 30天 | 45天 | 15天 | 30天 | 45天 | |||
A | 对照(自然条件) | 21.5 | 35.2 | 54.5 | 1.65 | 2.0 | 2.0 | 8.86 |
B | UV照射 | 21.1 | 31.6 | 48.3 | 1.5 | 1.8 | 1.8 | 6.52 |
C | CO2浓度倍增 | 21.9 | 38.3 | 61.2 | 1.75 | 2.4 | 2.45 | 14.28 |
D | UV照射和 CO2浓度倍增 | 21.5 | 35.9 | 55.7 | 1.55 | 1.95 | 2.25 | 9.02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据图分析不能确定该遗传病的遗传方式 | |
B. | 要想确定该病的遗传方式,调查群体应足够大 | |
C. | 通过基因诊断可以确定1号和3号个体的基因型 | |
D. | 4号个体与正常女性结婚,后代中不会出现该病患者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效应T细胞可以直接杀死疟原虫 | |
B. | 长期使用奎宁诱导疟原虫产生了抗药性异变 | |
C. | 感染疟疾后获得的免疫力可以遗传给后代 | |
D. | 为了防范疟原虫对青蒿素产生抗药性,可以采用青篙素与其他药物联合治疗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解答题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