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纯合体和杂合体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A.纯合体之间杂交,后代不一定是杂合体
B.杂合体之间杂交,后代全是杂合体
C.前者形成配子时,只产生一种,后者不仅一种
D.前者自交后代性状不分离,后者性状分离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膜的组成和结构的相似性是细胞内生物膜相互转化的基础 | |
B. | 与心肌细胞相比,浆细胞中高尔基体膜成分更新速度较快 | |
C. | 不能溶于脂质的物质比溶于脂质的物质更容易通过细胞膜 | |
D. | 溶酶体中富含水解酶,能分解细胞内衰老、损伤的细胞器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2016学年黑龙江双鸭山一中高一下期末考试生物B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囊性纤维病的实例可以说明( )
A.基因通过控制酶的合成来控制代谢过程,进而控制生物体的性状
B.DNA中某个碱基发生改变,生物体合成的蛋白质必然改变
C.基因通过控制激素的合成,控制生物体的性状
D.基因通过控制蛋白质的结构直接控制生物体的性状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2016学年黑龙江双鸭山一中高一下期末考试生物A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萝卜的根形是由位于两对同源染色体上的两对等位基因决定的。现用两个纯合的圆形块根萝卜作亲本进行杂交,F1全为扁形块根。F1自交后代F2中扁形块根、圆形块根、长形块根的比例为9:6:1,则F2的圆形块根中杂合子所占的比例为
A.2/3 B.6/16 C.8/9 D.3/16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2016学年黑龙江双鸭山一中高一下期末考试生物A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是有关著名科学家通过研究取得重要理论成果的叙述,正确的是( )
A.孟德尔(G.J.Mendel,1822-1884)根据多年来对有丝分裂与减数分裂的研究,揭示了两条遗传的基本规律,因尔公认为遗传学的奠基人
B.摩尔根(T.H.Morgan)对雄果蝇白眼性状的遗传分析,证明了孟德尔遗传定律的正确性
C.科学家们通过活体细菌侵染实验证明了DNA是遗传物质
D.沃森(J.D.Watson)和克里克(F.H.C.Crick)在电子显微镜下直接观察到了DNA分子的双螺旋结构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2016学年云南曲靖第一中学高二下期末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综合题
中国女科学家屠呦呦获2015年诺贝尔生理医学奖,她及所在的团队研制的抗疟药青蒿素挽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研究人员已经弄清了青蒿细胞中青蒿素的合成途径(如图中实线方框内所示),并且发现酵母细胞也能够产生合成靑蒿酸的中间产物FPP(如图中虚线方框内所示)。
(1)在FPP合成酶基因表达过程中,mRNA通过_________________进入细胞质,完成过程②需要的物质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物质或结构的参与。
(2)野生型青蒿白青秆(A)对紫红秆(a)为显性,稀裂叶(B)对分裂叶(b)为显性,两对性状独立遗传,则野生型青蒿最多有_______________种基因型;若F1代中白青秆、稀裂叶植株所占比例为3/8,则其杂交亲本的基因型组合为_________________ ,该F1代中紫红秆、分裂叶植株占所比例为_____________。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2016学年云南曲靖第一中学高二下期末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在植物细胞中,吲哚乙酸主要由色氨酸经一系列酶催化生成。下列相关叙述,正确的是
A.吲哚乙酸可在胚芽鞘中大量合成
B.色氨酸至少含有一个氨基和一个羧基
C.吲哚乙酸是一种具有调节作用的蛋白质
D.过量的色氨酸可抑制吲哚乙酸的合成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2016学年云南曲靖第一中学高二下期末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有关孟德尔的“假说一演绎法”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体细胞中遗传因子成对存在;配子中遗传因子成单存在”属于假说内容
B.“测交实验”是对推理过程及结果进行的检验
C.在“一对相对性状的遗传实验”中提出了等位基因的说法
D.提出问题是建立在纯合亲本杂交和F1自交两组豌豆遗传实验基础上的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发现了基因与染色体行为的平行关系 | |
B. | 运用假说演绎法证明了基因位于染色体上 | |
C. | 对基因与染色体关系的研究方法是类比推理 | |
D. | 提出了基因位于染色体上的假说 |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