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分)某学生为了验证唾液淀粉酶的特性,设计了以下6组实验。6组实验振荡混合后,都作了如下处理:恒温(370C)处理15分钟;各加入2mL裴林试剂,并振荡使之混合;再将6组试管放入沸水水浴加热1分钟。请回答:
试管号 加入物质 |
1 |
2 |
3 |
4 |
5 |
6 |
1%淀粉溶液 |
2mL |
|
2mL |
|
2mL |
2mL |
2%蔗糖溶液 |
|
2mL |
|
2mL |
|
|
稀释的唾液 |
|
|
1 mL |
1 mL |
1 mL |
1 mL |
蒸馏水 |
1 mL |
1 mL |
|
|
|
1 mL |
稀盐酸 |
|
|
|
|
1 mL |
|
(1)几号试管会有砖红色沉淀出现? 。
(2)1号和3号试管进行对照,实验结果能证明 。
(3)若要证明唾液淀粉酶的催化活性受pH的影响,则最好选择哪两号试管作对照? 。
(4)本实验还能证明唾液淀粉酶具有专一性,可以选两组对照实验加以说明,一组是 ;另一组是 。
(5)该实验的自变量有_______________,无关变量有___________(至少写出两点)
(6)现有斐林试剂甲液和乙液,如何配置成2mL斐林试剂?________________
(1)3号和6号(2)唾液淀粉酶能催化淀粉水解形成还原糖(麦芽糖)
(3)5号和6号 (4)1号与3号;2号与4号
(5)不同酶解底物、不同pH值 唾液中酶的浓度、 加入的各种溶液的量等(合理即可)
(6)将斐林试剂甲液与乙液各取1mL等量混合
【解析】(1)1号试管淀粉没有水解,2号试管蔗糖没有水解,3号试管淀粉水解形成麦芽糖,4号试管蔗糖没有水解,5号试管中稀盐酸使得淀粉酶失去活性,淀粉没有水解,6号试管淀粉水解成麦芽糖;淀粉、蔗糖不属于还原性糖,而3号和6号中麦芽糖属于还原性糖,遇到斐林试剂会有砖红色沉淀出现。
(2)1号和3号试管进行对照,单一变量是蒸馏水和稀释的唾液,说明唾液淀粉酶能催化淀粉水解形成还原糖。
(3)5号和6号试管的单一变量是稀盐酸和蒸馏水,证明唾液淀粉酶的催化活性受pH的影响。
(4)1号与3号、2号与4号相互对照,证明唾液淀粉酶具有专一性。
(5)该实验的自变量有不同酶解底物、不同pH值,无关变量有唾液中酶的浓度、 加入的各种溶液的量等。
(6)将斐林试剂甲液与乙液各取1mL等量混合,配置成2mL斐林试剂。
考点:本题考查验证唾液淀粉酶特性的相关知识,意在考查学生具备验证简单生物学事实的能力,并能对实验现象和结果进行解释、分析和处理。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单选题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
某学生为了验证唾液的功能,做了如下一组实验:取甲、乙两试管,分别加入等量的淀粉糊(2mL),甲试管内又加入了2mL唾液。两试管同时在37℃的温水中保持10min后取出,各加入0.5mL碘液,发现只有乙试管内呈蓝色反应。此学生的实验程序上存在一个问题,它是
A.乙试管应置于低温或室温 B.乙试管应加胃液
C.乙试管应加与唾液等量的蒸馏水 D.应再加一个试管,内加些酸或碱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
某学生为了验证唾液的功能,做了如下一组实验:取甲、乙两试管,分别加入等量的淀粉糊(2mL),甲试管内又加入了2mL唾液.两试管同时在37℃的温水中保持10min后取出,各加入0.5 mL碘液,发现只有乙试管内呈蓝色反应。此学生的实验程序上有一个错误,请你指出
A.乙试管应置于低温或室温 B.乙试管应加4ml唾液
C.乙试管应加与唾液等量的清水 D.应再加一个试管,内加些酸或碱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3学年吉林省长春市十一高中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生物试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某学生为了验证唾液的功能,做了如下一组实验:取甲、乙两试管,分别加入等量的淀粉糊(2mL),甲试管内又加入了2mL唾液。两试管同时在37℃的温水中保持10min后取出,各加入0.5mL碘液,发现只有乙试管内呈蓝色反应。此学生的实验程序上存在一个问题,它是 ( )
A.乙试管应置于低温或室温 | B.乙试管应加胃液 |
C.乙试管应加唾液等量的蒸馏水 | D.应再加一个试管,内加些酸或碱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0~2011学年山东省高一第一次阶段检测生物试卷 题型:选择题
某学生为了验证唾液的功能,做了如下一组实验:取甲、乙两试管,分别加入等量的淀粉糊(2 mL),甲试管内又加入2 mL唾液,两试管同时放入37℃的温水中10 min后取出,各加入0.5 mL碘液,振荡,发现只有乙试管内呈蓝色反应。此学生的实验内容上有一个错误,请你帮他修正不合适的地方( )
A.乙试管应加等量的HCl溶液
B.乙试管应加胃液
C.乙试管应加与唾液等量的清水
D.应再加一个试管,内加等量的NaOH溶液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