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一组探究生物体内主要有机物存在与否的鉴定实验,①~④依是
待检物质 | 蛋白质 | 脂肪 | ① | 淀粉 |
试剂 | 双缩脲 | ② | 斐林试剂 | ④ |
颜色反应 | ③ | 红色 | 砖红色 | 蓝色 |
A.葡萄糖、苏丹Ⅲ、紫色、二苯胺 B.蔗糖、苏丹Ⅳ、紫红色、碘液
C.还原糖、苏丹Ⅳ、蓝紫色、硫酸铜 D.果糖、苏丹Ⅳ、紫色、碘液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6届吉林一中高一下期期末生物卷(解析版) 题型:综合题
菊天牛是菊花的主要害虫之一。科研人员将抗虫基凶转入菊花,培育出抗虫菊花。下图是获得转基因菊花的技术流程。请据图回答:
(注:卡那霉素抗性基因(KanR为标记基因,菊花叶片对卡那霉素高度敏感)
(l)质粒是基因工程中最常用的载体,其化学本质是 ,此外还可用噬菌体、动植物病毒作用为载体。
(2)下图限制酶M和N切割产生的黏性末端是 ,连接它们所需要的基本工具是 。
(3)为了促进土壤农杆菌吸收重组质粒,可用 处理;使其处于感受态。
(4)将愈伤组织转移到添加一定浓度植物激素、营养物质以及 的固体培养基中,在适宜条件下进行培养,筛选转基因菊花。
(5)用PCR方法检测转基因菊花是否含有目的基因时,需根据抗虫基因(目的基因)两端的部分碱基序列设计特异引物,若其中一种引物共用了31个,则目的基因最多扩增了 次。
(6)将转基因菊花嫩茎及叶片与人工饲料以适当比例混合后饲喂菊天牛2龄幼虫,实验结果如下表所示。
请据表回答( )
①对照组应饲喂等量的 。
②据表分析, 差异显著,说明转基因菊花对菊天牛2龄幼虫有较强的毒杀作用。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6届吉林一中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生物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在体外进行DNA复制的实验,向试管中加入有关的酶,四种脱氧核苷酸和ATP、37℃下保温,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
A.能生成DNA,DNA的碱基比例不确定,且与酶的来源有一定的关联
B.不生成DNA,因为缺少DNA模板
C.不生成DNA,因为实验中缺少酶催化的适宜的体内条件
D.能生成DNA,因为有四种脱氧核苷酸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6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高一下学期期末质量检测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格里菲思(F.Griffith)在小鼠身上作了著名的肺炎双球菌转化实验,此实验的结果是
A.证明了DNA是遗传物质
B.证明了RNA是遗传物质
C.证明了蛋白质是遗传物质
D.没有具体证明哪一种物质是遗传物质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6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高一下学期期末质量检测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最能体现基因分离定律实质的是
A.测交后代显隐性之比为1∶1
B.F2显隐性之比为3∶1
C.F2的遗传因子组成之比1∶2∶1
D. F1显隐性之比为1∶0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6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高一下学期期末质量检测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细胞学说的内容不包括
A.一切动植物都是由细胞发育而来的,并由细胞及其代谢产物所构成
B.细胞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是具有生命的有机体
C.新细胞可以从老细胞中产生
D.细胞是一切生物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高考生物复习一轮配套精练:必修3 第6章 生态环境的保护(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为某天鹅种群数量增长的“J”型曲线和“S”型曲线。若不考虑迁入和迁出,下列有关叙述不正确的是 ( )
A.建立自然保护区,改善其栖息环境,可使K值提高
B.对该种群密度的取样调查可以采用样方法和标志重捕法
C.bc段种群增长速率逐渐下降,出生率大于死亡率
D.比较曲线Y与曲线X,表明自然状态下种群无法超出理想状态下的最大增长速率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高考生物复习一轮配套精练:必修3 第5章 生态系统及其稳定性4(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以下关于构建人工微生态系统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需要考虑不同营养级生物之间的合适比例
B.提供的生物应具有较强的生活能力
C.把人工微生态系统放在阳光直射环境中即可
D.达到稳定状态的微生态系统内生物数量也是有变化的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高考生物复习一轮配套精练:必修3 第5章 生态系统及其稳定性1(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有关生态系统成分的叙述正确的是 ( )
A.自养生物都属于生产者,如硝化细菌
B.动物都属于消费者,如食草动物
C.细菌都属于分解者,如大肠杆菌
D.能量不属于生态系统的成分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