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分析图1:图1中,a1表示甲植物的呼吸速率,b1表示甲植物的光补偿点;a2表示乙植物的呼吸速率,b2表示乙植物的光补偿点,c点表示乙植物的光饱和点.
分析图2:细胞器①是叶绿体,是光合作用的场所;细胞器②是线粒体,是有氧呼吸的主要场所.Ⅰ表示光合作用强度大于呼吸作用强度;Ⅱ表示光合作用强度小于呼吸作用强度;Ⅲ表示光合作用强度等于呼吸作用强度;Ⅳ表示只有呼吸作用.
分析图3:图示表示叶绿素a和叶绿素b的吸收光谱.
解答 解:(1)当光照强度为b1时,甲植物既能进行光合作用,也能进行呼吸作用,叶肉细胞内产生ATP的场所有叶绿体、线粒体、细胞质基质.
(2)对甲植物而言,光照强度为0时,植物只进行呼吸作用,即图2中Ⅳ;光照强度为b2时,光合作用强度小于呼吸作用强度,对应于图2中的Ⅱ.
(3)滨藜属阳生植物,光补偿点和光饱和点都较高,可用甲曲线表示;细辛属于阴生植物,光补偿点和光饱和点都较低,可用乙曲线表示.所以含有较大基粒和较多类囊体层数的植物是细辛.
(4)根据图3分析,滨藜、细辛两种植物中,叶绿素a与叶绿素b的比值较大的植物是滨藜.
(5)d点之后,随着光照强度的增大,光合作用强度不再增大,此时限制光合作用强度的主要环境因素不再是光照强度,而是二氧化碳浓度.增施有机肥后,在微生物的分解作用下,环境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升高,达到最大光合速率的光照强度及最大光合速率都将增大.增施有机肥后,若保持温度不变,则光饱和点增大,d点将向右上移动.
故答案为:
(1)叶绿体、线粒体、细胞质基质
(2)b2 0
(3)细辛
(4)滨藜
(5)CO2浓度 土壤中的微生物将有机肥料分解,放出CO2 向右上移动
点评 本题结合曲线图和两种细胞器在不同光照下的生理状态图,考查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的综合应用及影响光合速率的因素,首先要求考生分析图1,明确图中甲属于阳生植物,乙属于阴生植物,同时明确图中各点的含义;能根据图2分析出光合作用强度与呼吸作用强度的关系,再规范答题.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将温度由低温调至最适温度,酶的活性不变 | |
B. | 探究蛋白酶的专一性,可用双缩脲试剂进行检测 | |
C. | 酶的活性增强,产物的生成量增加 | |
D. | 较低的pH环境中,胃蛋白酶仍能保持活性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人体血液pH通常在6.7~7.5之间 | |
B. | 血液中乳酸过多时,就与NaHCO3发生反应,生成乳酸钠和H2CO3 | |
C. | 血液中Na2CO3过多时,就与H2CO3结合形成NaHCO3 | |
D. | 血液中CO2过多会刺激呼吸中枢,促进呼吸加深加快将CO2排出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①和②都具有双层生物膜 | B. | ①中进行光合作用的暗反应 | ||
C. | ②和③都能产生大量ATP | D. | 甲、乙分别代表丙酮酸、[H]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在无催化剂时,不会分解成水和氧气 | |
B. | 过氧化氢和水一样无色无味,对皮肤无害 | |
C. | Fe3+和过氧化氢酶都能加速过氧氢的分解反应 | |
D. | 在有催化剂存在时,过氧化氢分解反应的平衡会向分解一侧移动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图甲中细胞只发生了减数分裂,该过程一定发生基因突变 | |
B. | 图乙中若其中一条染色体上有一个基因a,则另一极对应的染色体上可以是A或a | |
C. | 上述三图所示的过程中,只会发生基因突变和基因重组 | |
D. | 图丙中若发生了同源染色体的交叉互换,该变异属于易位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ATP的水解产物不存在高能磷酸键 | |
B. | ATP的合成需要酶的催化,但酶的合成不需要消耗ATP | |
C. | ATP中含有核糖,酶则不含有核糖 | |
D. | 人体成熟的红细胞能合成ATP,但不能合成酶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遗传物质复制都是以两条链为模板,翻译则是以mRNA为模板 | |
B. | 核基因转录形成的mRNA穿过核孔进入细胞质中进行翻译过程 | |
C. | 复制、转录及翻译过程都遵循碱基互补配对原则 | |
D. | DNA复制、转录和翻译的原料依次是脱氧核苷酸、核糖核苷酸、氨基酸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填空题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