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植物生理的实验。
I.如下图装置。
(1)若取植物叶片检测发现没有淀粉产生。这可以说明光合作用需要 。
(2)为了结论的可靠性,实验前应让植株在黑暗中放置一昼夜。这是为了 。
(3)该实验的对照组是将同样装置内NaOH溶液换成 。
(4)若将玻璃钟罩遮光,并将NaOH溶液换为澄清的石灰水,就可以用来验证 。若将NaOH溶液换为CO2的缓冲溶液,则可用这一装置测定 。
(5)从实验装置图的设置可以看出提高光合作用效率的措施有
(至少两种)。
II.另一个实验。取生理状况相同的叶子分成四等份,在不同温度下分别暗处理1h,再用适当且相同的光照射1h,测其重量变化(注:均与暗处理前相比),结果见下表。
组别 | 1 | 2 | 3 | 4 |
温度(℃) | 27 | 28 | 29 | 30 |
暗处理后的重量变化值/mg | -1 | -2 | -3 | -1 |
光照后的重量变化值/mg | +3 | +3 | +3 | +1 |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
关于研究植物生理的实验,如右图装置,回答下列问题:
(1)若取植物叶片检测发现没有淀粉产生。这可以说明光合作用需要 。
(2)为了结论的可靠性,实验前应让植株在黑暗中放置一昼夜。这是为了 。
(3)步骤(1)中的实验对照组是将同样装置内NaOH溶液换成 。
(4)若将玻璃钟罩遮光,并将NaOH溶液换为澄清的石灰水,就可以用来验证 。
(5)若将NaOH溶液换为CO2的缓冲溶液,则可用这一装置测定 ,预测结果U型管左侧液面
(6)从实验装置图的设置可以看出提高光合作用效率的措施有
(至少两种)。
(7)以该装置为基础进行改造,还可以进行哪些探究实验,举出一例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1届河南省示范性高中高三五校联谊模拟考试(理综)生物部分 题型:综合题
关于研究植物生理的实验,如右图装置,回答下列问题:
(1)若取植物叶片检测发现没有淀粉产生。这可以说明光合作用需要 。
(2)为了结论的可靠性,实验前应让植株在黑暗中放置一昼夜。这是为了 。
(3)步骤(1)中的实验对照组是将同样装置内NaOH溶液换成 。
(4)若将玻璃钟罩遮光,并将NaOH溶液换为澄清的石灰水,就可以用来验证 。
(5)若将NaOH溶液换为CO2的缓冲溶液,则可用这一装置测定 ,预测结果U型管左侧液面
(6)从实验装置图的设置可以看出提高光合作用效率的措施有
(至少两种)。
(7)以该装置为基础进行改造,还可以进行哪些探究实验,举出一例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0-2011学年河南省高三五校联谊模拟考试(理综)生物部分 题型:综合题
关于研究植物生理的实验,如右图装置,回答下列问题:
(1)若取植物叶片检测发现没有淀粉产生。这可以说明光合作用需要 。
(2)为了结论的可靠性,实验前应让植株在黑暗中放置一昼夜。这是为了 。
(3)步骤(1)中的实验对照组是将同样装置内NaOH溶液换成 。
(4)若将玻璃钟罩遮光,并将NaOH溶液换为澄清的石灰水,就可以用来验证 。
(5)若将NaOH溶液换为CO2的缓冲溶液,则可用这一装置测定 ,预测结果U型管左侧液面
(6)从实验装置图的设置可以看出提高光合作用效率的措施有
(至少两种)。
(7)以该装置为基础进行改造,还可以进行哪些探究实验,举出一例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0-2011学年广东省高三全真高考模拟(四)(理综)生物部分 题型:选择题
关于研究植物生理的实验。
I.如下图装置。
(1)若取植物叶片检测发现没有淀粉产生。这可以说明光合作用需要 。
(2)为了结论的可靠性,实验前应让植株在黑暗中放置一昼夜。这是为了 。
(3)该实验的对照组是将同样装置内NaOH溶液换成 。
(4)若将玻璃钟罩遮光,并将NaOH溶液换为澄清的石灰水,就可以用来验证 。若将NaOH溶液换为CO2的缓冲溶液,则可用这一装置测定 。
(5)从实验装置图的设置可以看出提高光合作用效率的措施有
(至少两种)。
II.另一个实验。取生理状况相同的叶子分成四等份,在不同温度下分别暗处理1h,再用适当且相同的光照射1h,测其重量变化(注:均与暗处理前相比),结果见下表。
组别 |
1 |
2 |
3 |
4 |
温度(℃) |
27 |
28 |
29 |
30 |
暗处理后的重量变化值/mg |
-1 |
-2 |
-3 |
-1 |
光照后的重量变化值/mg |
+3 |
+3 |
+3 |
+1 |
假设相同温度下呼吸作用强度不变,据表分析, ℃下呼吸作用最强,28℃下的实际光合速率是 mg/h。
28.(16分)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