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动物细胞培养的有关叙述中正确的是( )
A.细胞的癌变发生于原代培养向传代培养的过渡过程中
B.动物细胞培养液中通常含有葡萄糖、氨基酸、无机盐、生长素和动物血清等
C.动物细胞培养的目的是获得大量的细胞分泌蛋白
D.动物细胞培养前和培养过程中都要用胰蛋白酶处理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6-2017学年辽宁省高一4月月考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已知果蝇的眼色白眼、粉眼和紫眼受两对独立遗传的等位基因控制,纯合的白眼雄果蝇和纯合的紫眼雌果蝇杂交,F1全为紫眼,F1的雌雄果蝇自由交配,F2中紫眼∶粉眼∶白眼=9∶3∶4,且粉眼全为雄性。据此判断,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A.F2的紫眼果绳有6种基因型
B.F2的紫眼果蝇中雌性∶雄性=1∶1
C.F2白眼果蝇自由交配后代全为白眼
D.F2粉眼果蝇与纯合的白眼果蝇杂交后代中紫眼∶白眼=2∶1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6-2017学年吉林省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图为受精作用及胚胎发育示意图,a、b代表两个发育时期,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 受精卵的DNA—半来自精子 B. a、b分别是原肠胚和囊胚时期
C. ①〜④过程都没有发生细胞分化 D. a时期可分离到干细胞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6-2017学年吉林省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小宁和小静为同卵双胞胎,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自然条件下同卵双胞胎和人工胚胎分割技术产生的结果类似
B.小宁患某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小静正常,则可能是小宁胚胎发生了基因突变
C.小宁和小静在表现型上的差异主要是由基因重组导致的
D.若二人母亲为伴X显性遗传病患者,在其怀孕期间最好对胎儿进行基因检测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6-2017学年吉林省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关于细胞工程的有关叙述,错误的是
A.单克隆抗体的制备采用了动物细胞融合技术和动物细胞培养技术
B.在进行组织培养时,由根尖细胞形成愈伤组织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细胞脱分化,染色体变异或基因突变,而不可能发生细胞分化和基因重组
C.动物细胞融合与植物体细胞杂交相比,诱导融合的方法,所用的技术手段,所依据的原理均相同,都能形成杂种细胞和杂种个体
D.“试管婴儿”实质上就是“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的“产物”,不能使不能产生精子或卵细胞的夫妇能得到自己的孩子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6-2017学年吉林省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关于动物细胞融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动物细胞融合也称细胞杂交,是指两个或多个动物细胞结合形成一个细胞的过程
B.动物细胞融合后形成的具有原来两个或多个动物细胞遗传信息的单核细胞称为杂交细胞
C.常用于诱导动物细胞融合手段有:聚乙二醇、灭活的病毒、电激、紫外线照射
D.细胞融合技术突破了有性杂交方法的局限,使远缘杂交成为可能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6-2017学年吉林省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用植物细胞工程技术将天竺葵与香茅草进行杂交可产生驱蚊香草,使有驱蚊作用的香茅醛随着天竺葵的蒸腾作用散发到空气中,达到驱蚊的效果。下面有关培育过程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原生质体的融合常用PEG作为诱导剂
B.形成的愈伤组织其代谢类型是自养型
C.由杂种细胞→杂种植株,要通过有丝分裂和细胞的分化
D.该项生物工程技术可克服远缘杂交不亲和的障碍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模拟试卷(一)理科综合试卷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有关教材实验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 双缩脲试剂与稀蛋清溶液作用呈紫色的过程需要水浴加热
B. 探究pH对酶促反应速率的影响,反应速率是自变量
C. 为了更好地观察DNA和RNA在细胞中的分布,应分别使用甲基绿和吡罗红两种染色剂
D. 用紫色洋葱鳞片叶内表皮细胞观察质壁分离及复原时,需用小光圈和平面镜将显微镜视野调暗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6-2017学年河北省张家口市高一(衔接班)3月月考生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关于生物多样性的叙述错误的是
A.生物多样性是不同物种间、生物与无机环境间共同进化的结果
B.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C.生物多样性是指所有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所拥有的全部基因
D.生物多样性包括基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