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处理 | 蒙古栎 | 杨 | 红松 | 白桦 |
未分解叶 | 2.44 | 5.94 | 4.79 | 7.30 |
半分解叶 | 7.20 | 9.42 | 8.71 | 5.23 |
分析 1、设计实验应遵循对照原则、等量原则和单一变量原则等.
2、生物群落:
生产者 | 消费者 | 分 解者 | |
营养方式 | 自养 | 异养 | 异养 |
主要生物 | 绿色植物 | 动物 | 营腐生生活的细菌和真菌 |
地位 | 生态系统的基石 | 生态系统最活跃的成分 | 生态系统的关键成分 |
作用 | 制造有机物,储存能量,为消费者提供食物和栖息场所 | 加快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有利于植物的传粉和种子的传播 | 分解有机物,供生产者重新利用 |
解答 解:(1)一定自然区域内的所有生物,构成生物群落;蚯蚓能将有机物分解成无机物,在生态系统的成分中属于分解者;蚯蚓能改良土壤的成分,有利于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
(2)①设计实验应遵循对照原则、等量原则和单一变量原则等,实验所选择蚯蚓生长状况基本一致,其目的是排除蚯蚓个体差异对实验结果的影响;为了排除土壤中原有动物和微生物对实验的影响,应该在实验前对土壤进行灭菌.
②据表可知,半分解叶的量比未分解叶的量多,说明蚯蚓对半分解叶的消耗量大于对未分解叶的消耗量;表格中,蚯蚓对杨半分解叶最多,说明蚯蚓对杨半分解叶最喜好;根据表格可知,叶片种类和分解程度是影响蚯蚓摄食偏好的主要因素.
(3)在红松林和蒙古栎林中种植一些杨树,有利于增加蚯蚓的数量;生态系统中生物的种类越多,形成的营养结构越复杂,生态系统的抵抗力稳定性越高.
故答案为:
(1)(生物)群落 分解者 物质循环(答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也得分)
(2)①排除蚯蚓个体差异对实验结果的影响(或无关变量对实验结果的影响) 灭菌
②高于(或“大于”) 杨半分解叶 叶片种类和分解(腐解)程度
(3)蚯蚓 (抵抗力)稳定性(或“自我调节能力”)
点评 本题以实验数据表格为载体,考查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以及稳定的有关知识,要学生能对实验现象和结果进行解释、分析和处理,难度适中.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6届湖北省高二春季期中联考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为研究根向地生长与生长素浓度的关系,某生物小组将某种植物的根尖放在含不同浓度生长素的培养液中。一段时间后检测到培养液中出现了乙烯,且生长素浓度越高,培养液中乙烯浓度也越高,根尖的生长所受抑制也越强。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生长素的生理作用是促进细胞数目的增多和伸长生长
B.植物根尖生长受到抑制是乙烯作用的结果
C.该实验说明了根尖的生长与生长素浓度呈负相关
D.该实验说明了乙烯和生长素具有协同作用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生命活动不需要水 | B. | 从空气中吸收水 | ||
C. | 消化淀粉时产生水 | D. | 利用细胞有氧呼吸产生的水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解答题
灰身 红眼 | 灰身 白眼 | 黑身 红眼 | 黑身 白眼 | |
雄性 | $\frac{3}{15}$ | $\frac{3}{15}$ | $\frac{1}{15}$ | $\frac{1}{15}$ |
雌性 | $\frac{6}{15}$ | 0 | $\frac{1}{15}$ | 0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解答题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解答题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AB C | B. | AB CDEE | C. | BA CDE | D. | Ab cde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解答题
组别 | 实验材料 | 提取核物质时加入的溶液 | 去除杂质时加入的溶液 | DNA鉴定时加入的试剂 |
A | 鸡血 | 蒸馏水 | 95%的酒精(25℃) | 二苯胺 |
B | 菜花 | 蒸馏水 | 95%的酒精(冷却) | 双缩脲 |
C | 人血浆 | 蒸馏水 | 95%的酒精(冷却) | 二苯胺 |
D | 人血细胞 | 2mol/L的氯化钠溶液 | 0.14mol/L的氯化钠溶液 | 双缩脲 |
E | 鸡血 | 蒸馏水 | 95%的酒精(冷却) | 二苯胺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选择题
A. | 花药离体培养后长成的植株 | |
B. | 染色体上DNA碱基对的增添、缺失和替换 | |
C. | 非同源染色体的自由组合 | |
D. | 四分体中非姐妹染色单体之间相应部位的交叉互换 |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