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下列实验材料、试剂和用具,设计一个实验来证明ATP是生物直接的能源物质。
(1)实验原理
(2)材料和用具:试管(10mL)、吸管、量筒、活萤火虫的尾部发光器、ATP制剂液、0.1%葡萄糖溶液、生理盐水、蒸馏水。
(3)方法步骤:
①取试管二支编号A、B分别加入 的活萤火虫发光器和 。
②待发光器熄灭后,分别在A管加入 ,B管加入 。
(4)现象观察(是否发光)
A管 B管 ,其中 是作为对照实验设置。
(5)实验结论: 。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安徽省皖南八校2011届高三上学期摸底联考生物试题 题型:071
请根据下列实验回答问题:
实验目的:
1.验证种子萌发、幼苗生长与生长素有关。
2.确定某种植物的种子萌发、幼苗生长的最适宜生长素浓度范围。
材料用具:萝卜、水稻、油菜等种子若干;试管、移液管、培养皿、滤纸、生长素溶液(浓度分别为:100 mg·L-1,10 mgL-1,1 g·L-1,0.1 mg·L-1,0.01 g·L-1)。
实验步骤:
1.取5个试管,编号。在1-5号试管中,分别加入5 mL不同浓度的生长素溶液。
2.在5个试管中各放入2粒某种子,浸泡24小时。
3.取5个培养皿编号(1-5号),每个培养皿内事先都垫上蒸馏水浸湿的滤纸,将从1-5号试管中取出的种子,分别放入与之对应的1-5号培养皿中,在湿滤纸上均匀摆放。盖上培养皿盖(假设氧气充足)。
4.一段时间后,观察种子的萌发及生长情况。
(1)上述实验步骤中,有三处不够严谨,请指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为使实验结果真实和具有普遍性,需要________。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期末题 题型:实验题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
夏天,萤火虫通过尾部发出的荧光在同类间交流信息。请根据下列实验材料、试剂和用具,设计一个实验来证明:ATP是生命活动的直接能源物质。
(1)实验原理(略)
(2)材料和用具:试管(10mL)、吸管、量筒、活萤火虫的尾部发光器、ATP制剂液、0.1%葡萄糖溶液、生理盐水、蒸馏水。
(3)方法步骤:
①取试管二支编号A、B,分别加入 的活萤火虫发光器和 。②待发光器熄灭后,分别在A管加入 ,B管加入 。
(4)现象观察(是否发光)
A管 B管 ,其中 是作为对照实验设置。
(5)实验结论: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萌发的禾谷类种子中淀粉酶活性较强,主要有α—淀粉酶和β—淀粉酶。α—淀粉酶不耐酸、较耐热,在pH为3.6以下迅速失活,而β—淀粉酶不耐热,在70℃条件下15 min后失活。请根据下列实验回答:
(1)实验材料:萌发3天的小麦种子(芽长约1 cm)。
主要试剂及仪器:麦芽糖(还原糖)标准液、质量分数为5%淀粉溶液、斐林试剂、蒸馏水、恒温水浴锅等。
(2)实验步骤:
步骤一:制作麦芽糖梯度液。取7支干净的具塞刻度试管,编号,按表加入试剂,再将试管置于60℃水浴中加热2 min,取出后按试管号顺序排列。
试剂 | 试管号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麦芽糖标准液(mL) | 0 | 0.2 | 0.6 | 1.0 | 1.4 | 1.6 | 2.0 |
蒸馏水(mL) | 2.0 | 1.8 | 1.4 | 1.0 | X | Y | Z |
斐林试剂(mL)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步骤二:萌发3天的小麦种子制备淀粉酶溶液。
步骤三:将装有淀粉酶溶液的试管置于70℃水浴中15 min,取出后迅速冷却。
步骤四:另取四支试管,编号A、B、C、D,向A、B试管中各加5 mL 质量分数为5%淀粉溶液,向C、D试管中分别加入2 mL已经处理的酶溶液(忽略其中含有的少量麦芽糖)和蒸馏水,将四支试管置于40℃恒温水浴中保温10 min,然后将C、D试管中的溶液分别加入到A、B试管中,摇匀后继续在40℃恒温水浴中保温10 min。
步骤五:取A、B试管中反应溶液各2 mL分别加入E、F试管,然后向E、F试管分别加入 ,观察颜色变化。
(3)结果分析:将E试管中颜色与步骤一获得的麦芽糖标准液进行比较,从而获得该试管中 ,并计算出 催化效率。
(4)相关问题:
①步骤一的5~7试管中加入蒸馏水的量(X\Y\Z)分别是 (单位mL)。
②实验中B试管所起的具体作用是 。
③若要测定另一种淀粉酶的活性,则需在步骤 进行改变。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