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来源:2014届四川成都高新区高三10月统一检测生物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以下关于组成细胞的物质及细胞结构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细胞核、核糖体、线粒体和叶绿体中均能发生碱基互补配对
B.C、H、O、N、P是ATP、DNA、RNA共有的化学元素
C.线粒体、核糖体、酶等结构或物质的组成中,一定不含有核糖的是酶
D.糖蛋白、抗体、限制性核酸内切酶都是具有识别作用的物质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届四川成都高新区高三10月统一检测生物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图表示某种蛋白质中相关基团的数目, 关于该蛋白质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合成场所在核糖体B.含有两条肽链
C.R基中共含18个氨基 D.共有128个肽键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届四川成都高新区高三10月统一检测生物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关于酶与ATP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ATP中含有核糖,而有些酶也可能含核糖
B.酶在活细胞内产生,也只能在活细胞内发挥作用
C.ATP与ADP快速转化依赖于酶的催化作用具有高效性
D.人在饥饿时,细胞中ATP与ADP的含量仍可达到动态平衡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届四川成都高新区高三10月统一检测生物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图为叶绿体亚显微结构模式图,关于其结构与功能的不正确叙述是
A.①和②均为选择透过性膜
B.光反应的产物有O2、还原氢和ATP等
C.③上的反应需要光,不需要酶,④中的反应不需要光,需要多种酶
D.光能转变为活跃的化学能在③上进行;活跃的化学能转变为稳定的化学能在④中完成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届四川成都高新区高三10月统一检测生物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图表示相邻两个细胞的细胞膜接触,信息从一个细胞传递给另一个细胞。下列属于图示细胞间信息交流方式的是
A.受精作用时,精子和卵细胞之间的识别和结合
B.膝跳反射时,传入神经元引起传出神经元兴奋
C.甲状腺激素对促甲状腺激素的反馈调节
D.高等植物细胞之间通过胞间连丝进行信息交流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届四川成都高新区高三10月统一检测生物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在顺浓度梯度的情况下,葡萄糖、氨基酸等分子可以进入细胞。当细胞外葡萄糖或氨基酸的浓度低于细胞内时,如果细胞需要,它们仍能进入细胞。关于此现象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这说明葡萄糖、氨基酸等分子是通过主动运输进入细胞的
B.这说明主动运输既能将物质从高浓度运输到低浓度,也可从低浓度运输到高浓度
C.葡萄糖、氨基酸等分子顺浓度梯度进入细胞时不需要细胞化学反应所产生的能量,逆浓度进入细胞时需要
D.此现象表明葡萄糖、氨基酸等分子进出细胞与浓度无关,所以它们的运输方式应为
被动运输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届四川成都高新区高三10月统一检测生物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美国生物学家马古利斯,在她1970年出版的《真核细胞的起源》一书中提出“蓝藻被真核细胞吞噬后经过共生能变成叶绿体”,这是解释线粒体、叶绿体等细胞器起源的一种学说,称为内共生学说。以下各项叙述不能很好地支持该学说的是
A.叶绿体DNA在大小、形态和结构等方面与蓝藻相似
B.叶绿体有双层膜结构,其内膜的成分与蓝藻细胞膜相似
C.叶绿体中不含有藻蓝素等色素
D.叶绿体与蓝藻中都含有类似的核糖体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届四川成都高新区高三10月统一检测生物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ATP是细胞的能量“通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TP脱去2个磷酸基团后是DNA的基本组成单位之一
B.ATP与ADP相互转化的能量供应机制是生物界的共性
C.ATP的合成总是伴随有机物的氧化分解
D.黑暗条件下,植物细胞中只有线粒体可以产生ATP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届四川成都高新区高三10月统一检测生物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关于细胞分裂的相关叙述正确的是
A.生物体内所有细胞都有细胞周期
B.蛙的红细胞分裂过程中无染色体和纺锤体的出现,但有DNA的复制
C.洋葱根尖分生区细胞分裂的后期在赤道板的位置出现了细胞板,并逐渐形成细胞壁
D.减数第二次分裂后期,由于着丝点分裂,使染色体数目变为体细胞的2倍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届四川成都高新区高三10月统一检测生物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各项利用了细胞呼吸原理的是
①真空包装水果可延长保存期 ②酸奶的制作
③利用葡萄、粮食和酵母菌酿酒 ④温室大棚适当增加二氧化碳、肥料提高光合速率
A.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③ D.①③④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