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来源:2015届江苏省连云港市高三上期中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A.杂种后代中只显现出显性性状的现象,叫做性状分离
B.隐性性状是指生物体不能表现出来的性状
C.测交是指F1与隐性纯合子杂交
D.杂合子的后代不能稳定遗传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届江苏省连云港市高三上期中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有关孟德尔豌豆的一对相对性状杂交实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正确地运用统计方法,孟德尔发现在不同性状的杂交实验中,F2的分离比具有相同的规律
B.解释实验现象时,提出的“假设”之一,F1产生配子时,成对的遗传因子分离
C.根据假说,进行“演绎”:若F1产生配子时,成对的遗传因子分离,则测交实验后代应出现两种表现型,且比例为1∶1
D.假设能解释F2自交产生3∶1分离比的原因,所以假设成立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届江苏省连云港市高三上期中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在豌豆杂交实验中,高茎与矮茎杂交得F1,F1自交所得F2中高茎和矮茎的比例为787∶277,上述实验结果的实质是( )
A.高茎基因对矮茎基因有显性作用
B.F1自交,后代出现性状分离
C.控制高、矮茎的基因不在一对同源染色体上
D.等位基因随同源染色体的分开而分离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届江苏省连云港市高三上期中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假设某植物种群非常大,可以随机交配,没有迁入和选出,基因不产生突变。抗病基因R对感病基因r为完全显性。现种群中感病植株rr占1/9,抗病植株RR和Rr各占4/9,抗病植株可以正常开花和结实,而感病植株在开花前全部死亡。则子一代中感病植株占( )
A.1/9 B.1/16 C.4/81 D.1/8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届江苏省连云港市高三上期中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性状分离比的模拟实验中,如右图准备了实验装置,棋子上标记的D、d代表基因。实验时需分别从甲、乙中各随机抓取一枚棋子,并记录字母。此操作模拟了( )
①等位基因的分离 ②同源染色体的联会
③雌雄配子的随机结合 ④非等位基因的自由组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届江苏省连云港市高三上期中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关于下列图解的理解,正确的是( )
A.图中发生基因重组的过程是①②④⑤
B.③⑥过程表示减数分裂过程
C.图一中③过程的随机性是子代中Aa占1/2的原因之一
D.图二子代中aaBB的个体在aaB 中占的比例为1/16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届江苏省连云港市高三上期中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香豌豆的花色有紫花和白花两种,显性基因C和P同时存在时开紫花。两个纯合白花品种杂交,F1开紫花;F1自交,F2的性状分离比为紫花∶白花=9∶7。下列分析不正确的是( )
A.两个白花亲本的基因型为CCpp与ccPP
B.F2中白花和紫花的基因型分别有5种和4种
C.F1测交结果紫花与白花的比例为1∶1
D.F2紫花中纯合子的比例为1/9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届江苏省连云港市高三上期中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假如水稻的高秆(D)对矮秆(d)为显性,抗瘟病(R)对易染病(r)为显性。现有一高秆抗瘟病的亲本水稻和矮秆易染病的亲本水稻杂交,产生的F1再和隐性类型进行测交,结果如图所示(此图基因表现为自由组合)。请问F1的基因型为( )
A.DdRR和ddRr B.DdRr
C.DdRr和Ddrr D.ddRr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届江苏省连云港市高三上期中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一对表现正常的夫妇,生了一个孩子既是红绿色盲又是XYY的患者,从根本上说,前者致病基因的来源与后者的病因发生的时期分别是( )
A.与母亲有关、减数第二次分裂
B.与父亲有关、减数第一次分裂
C.与父母亲都有关、受精作用
D.与母亲有关、减数第一次分裂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届江苏省连云港市高三上期中考试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火鸡的性别决定方式是ZW型(♀ZW,♂ZZ)。曾有人发现少数雌火鸡(ZW)的卵细胞未与精子结合,也可以发育成二倍体后代。遗传学家推测,该现象产生的原因可能是:卵细胞与其同时产生的三个极体之一结合,形成二倍体后代(WW的胚胎不能存活)。若该推测成立,理论上这种方式产生后代的雌雄比例是( )
A.雌∶雄=1∶1 B.雌∶雄=1∶2
C.雌∶雄=3∶1 D.雌∶雄=4∶1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