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某兴趣小组利用如图甲所示实验装置,验证“合外力做功和动能变化的关系”.小车及车中砝码的质量为M,沙桶和沙的质量为m,在木板上的小车的运动速度可由小车后面拉动的纸带经打点计时器打出的点计算得到.
(1)(多选题)在实验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将木板的右端适当垫起,以平衡小车的摩擦力 |
B.每次改变小车的质量时,都要重新平衡摩擦力 |
C.平衡摩擦力的过程中打点计时器不需接通电源 |
D.该实验不一定要满足M远大于m |
(2)如图乙所示是某次实验时得到的一条纸带,O点为由静止开始释放时沙桶纸带上打的第一个点,速度为0.相邻两个计数点之间的时间间隔为T,根据此纸带可得出小车通过计数点D时的速度= .
(3)若用O、D两点来研究合外力做功和动能变化的关系,需要验证的关系式为: (用所测物理量的符号表示).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如图甲所示,理想变压器的原、副线圈匝数比n1: n2=10:1,L1和L2是相同型号的白炽灯,L1与电容器C串联。L2与带铁芯的线圈L串联,为交流电压表,当原线圈接有如图乙所示的正弦交变电压时,两只灯泡的亮度相同,则( )
A. 与副线圈并联的电压表在t=1×l0-2时的示数为0
B. 与副线圈并联的电压表在t=0.5×l0-2时的示数为V
C. 当原线圈所接正弦交变电压的频率变为100Hz时,灯泡L1变亮,灯泡L2变暗
D. 当原线圈所接正弦交变电压的频率变为100Hz时,灯泡L1变暗,灯泡L2变亮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爱因斯坦因提出了光量子概念并成功地解释光电效应的规律而获得192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某种金属逸出光电子的最大初动能Ekm与入射光频率ν的关系如图所示,其中ν0为极限频率。从图中可以确定的是
A. 逸出功与入射光频率ν有关
B. 光电子的最大初动能Ekm与入射光的频率成正比
C. 当ν>ν0时,会逸出光电子
D. 图中直线的斜率表示普朗克常量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关于曲线运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变速运动一定是曲线运动
B.曲线运动一定是变速运动
C.速率不变的曲线运动是匀速运动
D.曲线运动也可以是速度不变的运动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关于下列四幅图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图中A处能观察到大量的闪光点,B处能看到较多的闪光点,C处观察不到闪光点
B. 丁图中1为α射线,它的电离作用很强可消除静电
C. 乙图中处于基态的氢原子能吸收能量为10.4 eV的光子而发生跃迁
D. 丙图中用弧光灯照射原来就带电的锌板时,发现验电器的张角变大,则锌板原来带负电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以下关于摩擦起电和感应起电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摩擦起电是因为电荷的转移,感应起电是因为产生电荷
B.摩擦起电是因为产生电荷,感应起电是因为电荷的转移
C.摩擦起电的两摩擦物体必定是绝缘体,而感应起电的物体必定是导体
D.不论是摩擦起电还是感应起电,都是电荷的转移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下列情况中加点的物体,可以看作质点的是
A. 计算火车通过南京长江大桥的时间。
B. 研究花样滑冰运动员的动作情况。
C. 研究“嫦娥一号”卫星绕月球飞行的轨道时。
D. 研究刘翔跨栏时身体各部位的姿势。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如图所示,形状相同的物块A、B,其截面为直角三角形,相对排放在粗糙水平地面上,光滑球体C架在两物块的斜面上,系统处于静止状态。已知物块A、B的质量都为M,,光滑球C的质量为m,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地面对物块A的摩擦力大小为零
B.地面对物块A的摩擦力大小为
C.物块A对物体C的弹力大小为
D.物块A对地面的压力大小为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某实验小组用橡皮条与弹簧测力计验证“力的平行四边形定则”,实验装置如图甲所示,其中A为固定橡皮条的图钉,O为橡皮条与细绳的结点,OB和OC为细绳。
(1)实验中弹簧测力计示数的单位为N,图甲中弹簧测力计的示数为______N;
(2)实验中,下列操作中不必要的有__________(请填写选项前对应的字母)。
A.实验前测量橡皮条的原长
B.弹簧测力计应在使用前校零
C.拉线方向应与木板平面平行
D.多次重复实验时,每次都要使结点O在同一位置
E.实验过程中橡皮条与弹簧测力计均不能超过弹性限度
(3)根据实验结果作出力的图示如图乙所示,在图乙中用一只弹簧测力计拉橡皮条时拉力的图示为__________(填“F”或者“”)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