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江西省赣州市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1)用螺旋测微器测合金丝直径:如图甲所示,合金丝的直径为_______mm.
(2)如图所示,其中电流表A的量程为0.6A,表盘均匀划分为30个小格,每一小格表示0.02 A;R1的阻值等于电流表内阻的;R2的阻值等于电流表内阻的2倍。若用电流表A的表盘刻度表示流过接线柱1的电流值, 将接线柱1、2接入电路时,每一小格表示____A;将接线柱1、3接入电路时,每一小格表示 A.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浙江杭州二中高一上期期末考试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在竖直平面内的直角坐标系中,一个质量为m的质点在外力F作用下,从坐标原点O由静止开始沿直线ON斜向下运动,直线ON与y轴负方向成θ角(θ<π/4)。则F大小至少为
A.mgtanθ? B.mgsinθ? C. mg D. mgcosθ?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湖省高一上期期末考试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实验题
在“探究求合力的方法”的实验中某同学的实验情况如图所示,其中A为固定橡皮条的图钉,O为橡皮条与细绳的结点,OB和OC为细绳。
(1)本实验采用的科学方法是( )
A.理想实验法
B.等效替代法
C.控制变量法
D.建立物理模型法
(2)本实验中,采取了下列哪些方法和步骤可以减小实验误差( )
A.两个分力、间的夹角越大越好
B.拉橡皮条的细绳要稍长一些
C.实验中,弹簧测力计必须与木板平行
D.读数时视线要正对弹簧测力计刻度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广东深圳高级中学高一上期期末考试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计算题
如图所示,一质量为mB=2 kg的木板B静止在光滑的水平面上,其右端上表面紧靠一固定斜面轨道的底端(斜面底端与木板B右端的上表面之间有一段小圆弧平滑连接),轨道与水平面的夹角θ=37°.一质量也为mA=2 kg的物块A由斜面轨道上距轨道底端x0=8 m处静止释放,物块A刚好没有从木板B的左端滑出.已知物块A与斜面轨道间的动摩擦因数为μ1=0.25,与木板B上表面间的动摩擦因数为μ2=0.2,sin θ=0.6,cos θ=0.8,g取10 m/s2,物块A可看作质点.请问:
(1)物块A刚滑上木板B时的速度为多大?
(2)物块A从刚滑上木板B到相对木板B静止共经历了多长时间?木板B有多长?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广东深圳高级中学高二上期期末测试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为某电场平行等距的电场线,关于A、B两点的电场强度,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大小不等,方向相同 B.大小不等,方向不同
C.大小相等,方向相同 D.大小相等,方向不同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山东省高一期末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甲、乙两物体,甲的质量为4kg,乙的质量为2kg,甲从20m高处自由落下,1s后乙从10m高处自由落下,不计空气阻力.在两物体落地之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同一时刻甲的速度大
B.同一时刻两物体的速度相同
C.两物体从起点各自下落1m时的速度是相同的
D.落地之前甲和乙的高度之差保持不变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宁夏银川市高二期中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有关电学的叙述符合物理史实的是( )
A.密立根第一次把丝绸摩擦过的玻璃棒所带的电荷命名为正电荷,把毛皮摩擦过的硬橡胶棒所带的电荷命名为负电荷
B.法拉第最早测得元电荷e的数值
C.库仑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实验研究确认真空中两个静止点电荷之间相互作用力的定量规律
D.安培第一次提出电场的观点,认为在电荷的周围存在着由它产生的电场,处在电场中的其它电荷受到的作用力就是这个电场给予的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高一期末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计算题
如图,将一木块置于电子平台秤上,台秤的读数如图甲所示.然后用一个斜向上的拉力作用于木块上,当木块刚要运动时台秤的读数如图乙所示,已知拉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为37°,最大静摩擦力等于滑动摩擦力.sin37°=0.6,cos37°=0.8,g=10m/s2,求:
(1)拉力的大小为多少牛顿?
(2)木块与台秤间的动摩擦因数μ
(3)如果保持拉力的大小不变,将拉力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变为53°,木块能否被拉动,请通过计算说明原因?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