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某同学在研究性学习中,利用所学的知识解决了如下问题:一轻弹簧一端固定于某一深度为h=0.25m、且开口向右的小筒中(没有外力作用时弹簧的下部分位于筒内),如图甲所示,如果本实验的长度测量工具只能测量出距筒口右端弹簧的长度l,现要测出弹簧的原长l0和弹簧的劲度系数,该同学通过改变挂钩码的个数来改变l,作出F—l变化的图线如图乙所示。
【1】由此图线可得出的结论是 ;
【2】弹簧的劲度系数为 N/m,弹簧的原长l0= m;
【3】
优点在于: ;
缺点在于: 。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如图所示,电场强度为E、方向平行于纸面的匀强电场分布在宽度为L的区域内,一个离子以初速度v0垂直于电场方向射入匀强电场中,穿出电场区域时发生的侧移量为h。在同样的宽度范围内,若改用方向垂直于纸面的匀强磁场,使同样的离子以相同的初速度穿过磁场区域时发生的侧移量也为h,即两次入射点与出射点均相同,不计离子所受重力。
(1)求该离子的电性和比荷(即电荷量q与其质量m的比值);
(2)求匀强磁场磁感应强度B的大小和方向;
(3)试分析说明离子在电场和磁场中运动的轨迹是否重合。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以下物理量中是矢量的有( )
①位移②路程③瞬时速度④平均速度⑤时间⑥平均加速度⑦摩擦力
A.只有①③⑥
B.只有①③④⑥⑦
C.只有①③④⑦
D.只有①⑦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下面是某同学对电场中的一些概念及公式的理解,其中正确的是( )
A. 根据电场强度的定义式可知,电场中某点的电场强度与试探电荷所带的电荷量成反比
B. 根据电容的定义式可知,电容器的电容与其所带电荷量成正比,与两极板间的电压成反比
C. 根据真空中点电荷的电场强度公式可知,电场中某点的电场强度与场源电荷所带的电荷量无关
D. 根据电势差的定义式可知,带电荷量为1 C的正电荷,从A点移动到B点克服电场力做功为1 J,则A、B两点间的电势差为﹣1 V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如图所示,小球用两根轻质橡皮条悬吊着,且AO呈水平状态,BO跟竖直方向的夹角为α,那么在剪断某一根橡皮条的瞬间,小球的加速度情况是( )
A.不管剪断哪一根,小球加速度均是零
B.前断AO瞬间,小球加速度大小a=gtanα
C.剪断BO瞬间,小球加速度大小a=gcosα
D.剪断BO瞬间,小球加速度大小a=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伏安法测电阻的接法有如图中甲、乙两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两种接法完全等效
B. 按甲图接法,测得值偏小
C. 若待测电阻的阻值很大,按甲图接法误差较小
D. 若待测电阻的阻值很小,按甲图接法误差较小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为测量木块与木板间的动摩擦因数,将木反倾斜,木块以不同的初速度沿木板向上滑到最高点后再返回,用光电门测量木块来回的速度,用刻度尺测量向上运动的最大距离,为确定木块向上运动的最大高度,让木块推动轻质卡到最高点,记录这个位置,实验装置如图甲所示.
(1)本实验中,下列操作合理的是
A.遮光条的宽度应尽量小些 |
B.实验前将轻质卡置于光电门附近 |
C.为了实验成功,木块的倾角必须大于某一值 |
D.光电门与轻质卡最终位置间的距离即为木块向上运动的最大距离 |
(2)用螺旋测微器测量遮光条的宽度,如图乙所示读数为 mm.
(3)改变木块的初速度,测量出它向上运动的最大距离与木块来回经过光电门时速度的平方差,结果如下表所示,试在丙图坐标纸上作出△v2﹣x的图象,经测量木板倾角的余弦值为0.6,重力加速度取g=9.80m/s2,则木块与木板间的动摩擦因数为 (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序号 | 1 | 2 | 3 | 4 | 5 |
X/cm | 16.0 | 36.0 | 60.0 | 70.0 | 88.0 |
△v2/m2s﹣2 | 0.04 | 0.09 | 0.15 | 0.19 | 0.22 |
(4)由于轻质卡的影响,使得测量的结果 (选填“偏大”或“偏小”).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一平行板电容器充电后与电源断开,正极板接地,在两极板之间有一正点电荷(电量很小)固定在P点,如图所示,以C表示电容,以E表示两极板间电场强度,φ表示负极板的电势,ε表示正点电荷在P点的电势能,将正极板移到图中虚线所示的位置,则( )
A. E变大、φ降低 B. C增大,E不变
C. E变小、ε变小 D. φ升高、ε变大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