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来源: 题型:
(21分)如图所示,水平光滑地面上停放着一辆小车,左侧靠在竖直墙壁上,小车的四分之一圆弧轨道AB是光滑的,在最低点B与水平轨道BC相切,BC的长度是圆弧半径的10倍,整个轨道处于同一竖直平面内。可视为质点的物块从A点正上方某处无初速下落,恰好落入小车圆弧轨道滑动,然后沿水平轨道滑行至轨道末端C处恰好没有滑出。已知物块到达圆弧轨道最低点B时对轨道的压力是物块重力的9倍,小车的质量是物块的3倍,不考虑空气阻力和物块落入圆弧轨道时的能量损失(g=10m/s2)。求:
(1)物块开始下落的位置距水平轨道BC的竖直高度是圆弧半径的几倍;
(2)物块与水平轨道BC间的动摩擦因数μ。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18分)已知地球半径为R,地球表面重力加速度为g,不考虑地球自转的影响。
(1)推导第一宇宙速度v1的表达式;
(2)若卫星绕地球做匀速圆周运动,运行轨道距离地面高度为h,求卫星的运行周期T。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15分) 在绕地球做匀速圆周运动的宇宙飞船中,由于失重,因此无法利用天平称出物体的质量。科学家们用下述方法巧妙地测出了一物块的质量。将一带有推进器、总质量m为5kg的小滑车静放在一平台上,平台与小车间的动摩擦因数为0.25,开动推进器,小车在推进器产生的恒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运动,测得小车前进1.25m历时5s。关闭推进器,将被测物块固定在小车上,重复上述过程,测得5s内小车前进了1.00m。问:科学家们用上述方法测得的物块的质量M是多少?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10分)(1)用落体法验证机械能守恒定律,下面哪些测量工具是必需的?___________
(A) 天平 (B) 弹簧秤 (C) 刻度尺 (D) 秒表
(2) 如图是实验中得到的一条纸带。已知打点计时器所用电源的频率为50Hz,
当地的重力加速度 g=9.80 m/s2,测得所用重物的质量为1.00kg,纸带上第0、1两点间距离接近2mm,A、B、C、D是连续打出的四个点,它们到O点的距离如图所示,则由图中数据可知,重物由O点运动到C点,重力势能的减少量等于________J,动能的增加量等于________J(取三位有效数字)。动能增加量小于重力势能的减少量的原因主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8分)伽利略在物理学研究方面把实验和逻辑推理(包括数学推演)和谐地结合起来,有力地推进了人类科学认识的发展,标志着物理学的真正开端。
⑴伽利略在研究自由落体运动的性质中发现:如果v与x成正比,将会推导出十分复杂的结论。他猜想v与t成正比,但由于当时技术不够发达,无法直接测定瞬时速度,所以无法直接检验其是否正确。于是他想到了用便于测量的位移x与t的关系来进行检验:如果v=kt成立,则x与t的关系应是x = (用k和t表示)。
⑵伽利略在研究运动和力的关系时,发明了用实验来研究物理问题的方法,而且还为物理学引入了理想实验的研究方法。
①下面关于理想实验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理想实验是虚幻的,所以引入它没有现实意义
B.理想实验是没有实验基础的
C.理想实验是建立在可靠事实基础上的,对发现新的科学规律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②以下给出了伽利略理想斜面实验的有关程序:
a.减小第二个斜面的倾角,小球在斜面上仍然要达到原来的高度
b.取两个对接的斜面,让静止的小球沿一个斜面滚下,小球将滚上另一个斜面
c.如果没有摩擦,小球将上升到释放时的高度
d.继续减小第二个斜面的倾角,最后使它成水平面,小球沿水平方向做持续的匀速运动
按实验程序的先后排列应为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一起重机的钢绳由静止开始匀加速提起质量为m的重物,当重物的速度为v1时,起重机的有用功率达到最大值P,以后,起重机保持该功率不变,继续提升重物.直到以最大速度v2匀速上升为止,则整个过程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钢绳的最大拉力为 B.钢绳的最大拉力为
C.重物的最大速度为 D.重物做匀加速运动的时间为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半圆柱体P放在粗糙的水平面上,有一挡板MN与半圆柱不接触,在P和MN之间放有一个光滑均匀的小圆柱体Q,如图是这个装置的截面图,整个装置处于静止状态。若用外力缓慢地移动挡板MN,并保持挡板MN始终与两圆心的连线平行,在MN到达水平位置前,发现P始终保持静止,在此过程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MN对Q的弹力逐渐增大
B.地面对P的弹力逐渐增大
C.P、Q间的弹力先减小后增大
D.Q所受的合力逐渐增大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