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中央官制 秦朝:三公九卿制.三公即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太尉负责管理军事.三公以下设九卿.分掌各项行政事务. 隋唐: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央最高机构.三省长官皆为宰相.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政令.三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具体负责各项行政事务. 北宋:将宰相职权一分为三.总揽中央行政权力.在宰相之下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枢密使分割宰相的军权,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财政权. 元朝:设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健全了中央统治机构.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同时设宣政院.管理西藏和全国宗教事务. 明朝:废丞相.权分六部.皇帝直接管理国家政事.从制度上集君权和相权于一身. 清朝:清朝入关以后.沿用明制.设内阁.六部.军国大事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决定.皇权受到限制.雍正时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全凭皇帝裁决.军机大臣跪受笔录传达执行.君主专制制度达到顶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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