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某小学举行演讲比赛时.几名小学生由于违反要求从窗外观看.他们的班主任老师就逼迫他们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用小刀刮自己的脸.而且要他们刮出血来.致使几名小学生脸上受伤.这些学生的家长将该班主任和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 (1)该班主任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侵犯了这些小学生的哪些权利? (2)假如你遇到类似的情况.你会怎样做? 答案:(1)该班主任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教育法.民法以及教师法等法律的规定.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和名誉权.是一种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及时告诉学校领导.家长.或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到人民法院起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析: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公民要依法维护名誉权.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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