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14日.从南充来成都的胡某和罗某驾驶一辆摩托车抢走一女子脖子上的金项链后驾车逃跑.正开汽车从旁经过的市民张XX立即驾车追赶.当追至一立交桥时.摩托车失控.与张XX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动劫匪胡某当场死亡.罗某重伤. 2005年12月.胡某的家属和罗某以故意伤害罪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对张XX提起诉讼.并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6万元. (1)针对本案.某班法律兴趣小组展开了辨论.开成了正反两种观点. 正方:张××不承担责任. 反方:张××应承担责任. (2)如果你是该小组的一员.你选择哪一方?简要说说你的理由?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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