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7日.陕西省吴旗县农妇白彩珍家中被盗.报案后公安机关迟迟不出警.白彩珍到县城上访.找公安局局长张鸿翔.局长很不高兴.白彩珍情急之下骂了一句.为此被拘留7天.5月17日.延安市公安局撤销了对白彩珍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决定给予其300元的国家赔偿.同时要求吴旗县公安局局长向白彩珍赔礼道歉.白彩珍提出.除非给她70万元赔偿金.否则要一直状告吴旗县公安局.目前.张鸿翔已经被停职.延安市近日出台了整肃警风及整改措施.法律专家指出:白彩珍的维权途径起码应有两条路:一是提出国家赔偿,二是提起民事诉讼.白彩珍有权放弃国家赔偿而另行索赔. 请运用公民与国家关系的知识.简要分析公安局的行为和白彩珍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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