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写作 作文分项评分标准 说明: ⑴A等基准分为56分,B等基准分为47分,C等基准分为36分,D等基准分为25分. ⑵其中-项富有特色.其他两项达到B.可考虑A,其中-项富有特色.其他两项在A.B之间.可考虑满分. ⑶严重偏离题意.或语病严重.或不足规定字数300字.得分不超过16分. ⑷思想内容不健康.最多评C等. ⑸未写题目扣2分. ⑹标点不正确总扣1分. 作文书写分要求 ⑴书写3分:字迹清楚.书写规范.卷面整洁. ⑵书写2分:字迹较清楚.书写较规范.卷面整洁. ⑶书写1分:字迹基本清楚.书写基本规范.卷面基本整洁. ⑷书写0分:字迹不清楚.书写不规范.卷面不整洁.. ⑸错别字总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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