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综合法 一般地.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定理.公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综合法又叫顺推法或由因导果法. ⑵分析法 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义.定理.公理等).这种证明的方法叫分析法.分析法又叫逆推证法或执果索因法.2.间接证明------反证法 一般地.假设原命题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原命题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反证法. 附: ◎知识性提醒: 1°集合与命题:设命题p.q形成的集合分别为P.Q.则p是q的充分条件PQ, P是Q的必要条件PQ,p是q的充要条件P=Q. 2°角的范围:①直线倾斜角的范围[0,π),②向量夹角的范围[0,π] 3°用定义证明的问题:①奇偶性,②单调性,③周期性,④等差数列,⑤等比数列. 4°参数问题: ①方程.函数.不等式的最高次项系数应考虑是否为零.如对ax2+bx+c的二次项系数要注意到a>0.a=0.a<0的情况. ③ 二次函数在某区间上的最值.可考虑对称轴的情况. ③在一元二次方程的实根分布讨论中.当方程的两根分别在两个区间内时.仅列出端点函数值符号不等式组即可,当方程的两根同在一个区间内时还须考虑△与对称轴的情况.④含参数的不等式恒成立问题.可考虑用分离变量法.或变换主元法.或数形结合法.或分类讨论法等.含参数的非基本初等函数在某区间上具有某单调性问题.可先用单调性定义.然后考虑用分离变量法.或转化为其导函数(或)恒成立 5°应用题:①应用题该设要设.注意量的单位及单位的统一.注意答案与实际相符.②若问题与函数.导数.不等式.数列有关.应注明定义域或注意其具有实际意义的字母的取值范围. ◎ 易错点提醒: 1°集合是否有空集:如AB中.要注意到A=.A≠,函数的定义域.值域均非空. 2°运用均值不等式≥求最值时.要注意取得最值的条件“一正二定三相等 . 3°数列问题:①已知Sn.求an时.an=(若能合并.则尽量合并成一个式子.) ②求等比数列{an}的前n项和Sn时.必须考虑q=1与q≠1两种情况. ③等比数列的公比和任一项都不为0.即q≠0.an≠0.有时对等比数列的公比分q=1.q>1.0≠q<1三种情况讨论. ④在等差或等比数列中.注意基本量思想(用a1.d或q表示).或基本性质解题. 4°应用点斜式y=kx+b设直线方程时.应注意对斜率k是否存在要进行讨论.有时为避免讨论或方便起见.设直线方程为x=my+n.应注意此时直线不可能垂直于y轴. ◎规范化提醒 这是取得高分的基本保证.规范化包括:解题过程有必要的文字说明或叙述.注意解完后再看一下题目.看你的解答是否符合题意.谨防因解题不全或失误.答题或书写不规范而失分.总之.要吃透题“情 .合理分配时间.做到一准.二快.三规范.特别是要注意解题结果的规范化. 1°解与解集:方程的结果一般用解表示,不等式.三角方程的结果一般用解集表示.三角方程的通解中必须加k∈Z.在写区间或集合时.要正确地书写圆括号.方括号或花括号.区间的两端点之间.集合的元素之间用逗号隔开. 2°带单位的计算题或应用题.最后结果必须带单位.特别是应用题解题结束后一定要写符合题意的“答 . 3°分类讨论题.一般要写综合性结论. 4°任何结果要最简.如=,等. 5°单调区间应写成区间形式. 6°分数线要划横线.不用斜线. 7°函数问题一般要注意定义域. 8°导数是仅仅是在处有极值的必要条件. [几个常用数据] , 1弧度 , ※答题要求:填空题要细做,基本题要稳做,高难题要敢做. ※解题策略:逮老鼠 吃猪肘子 ◎友情提醒:将你会做的---看对了!算对了!写对了!!你就成功了!!! 周家忠编制 2010-1-18 查看更多

 

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综合法

一般地,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________.

P表示已知条件,已有的定义、定理、公理等.Q表示所要证明的结论,则综合法可用框图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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