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2、 民族自治机关和民族自治权
民族自治机关是指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行使一般行政区域的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和同时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是民族自治机关,不行使自治权。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一般行政区域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行使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等方面广泛的自治权,主要有:
(1)民族立法自治权;
(2)财政经济自治权;
(3)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自治权;
(4)人口政策自治权;
(5)组织公安部队自治权;
(6)语言文字自治权;
(7)培养和招收民族干部自治权。
1、 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和内容
它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民族自治地方,并设立民族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治权的制度。它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中国范围内的少数民族,以区域为基础,实行自治权;
(2)核心是聚居的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
(3)聚居的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的主体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4)实行的前提是国家的统一和中央的统一领导。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区别于西方国家政体的根本点在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核心是,将人民所拥有的国家权力首先集中到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手中,再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并将国家权力分配给这些国家机关,它们行使各自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中的主要权力和决定性的权力,决定国家或者本区域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监督由其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在民主的基础上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是民意代表机关。而其他国家机关并不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而且也不可能都由人民选举产生。这些非民意代表机关当然无法去抗衡人民代表大会,去制约人民代表大会。这样就保证了人民代表大会能够集中行使国家权力,也就保证了人民集中行使国家权力,使得人民代表大会能够运用国家权力集中有效的保证人民意志的实现。
民主集中制原则还可以在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地方根据自己的情况,发挥自己的主动性、积极性,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进行管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相适应的政体
任何一个阶级掌握政权以后,都必然地要建立与这种政权性质相适应的、能够保证政权稳定的并且能够有效运行的政权组织体系。这一政权组织体系即是国家政体。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体就必须与这一国家性质相适应,即必须保证工人阶级在我国的领导地位,保证工农联盟作为我国政权的基础,保证能够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归根结底,所实行的政体应当是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如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呢?一是人民在民主的基础上,经过选举选出自己的优秀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二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选举产生其他国家机关,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这些国家机关要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三是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他国家机关。这样使得所有的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在内的所有国家机关在人民的监督之下,进行工作。人民有权监督人民代表,特别是有权罢免自己不满意的人民代表,人民对所有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的权利。
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中,有各民族、各阶层、各方面的代表,他们反映了我国社会的各个方面,能够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充分体现各个方面的意见和意志。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意义:中国革命的胜利,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重大的政治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中国历史上开辟了一个新时代,宣告了中华民族的新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开国大典仪式:下午3时整,盛大而隆重的开国大典开始。参加这个典礼的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代表,有首都各工厂、各大专院校、各机关的代表,有市民、近郊农民和城防部队等,共约30万人。
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宣布典礼开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就位。军乐队高奏国歌。毛泽东主席向全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于今天成立了。当林伯渠宣布“请毛主席升国旗”时,毛泽东神情庄重,用力按动了通往电动旗杆的电钮……第一面耀眼夺目的五星红旗顺着旗杆,冉冉升起。与此同时,54门礼炮齐鸣28响。这54门礼炮象征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中的54个民族,28响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英勇奋斗的28个春秋。参加大会的30万人肃立致敬,指挥员行举手礼,注视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庄严而美丽的五星红旗徐徐上升。毛泽东用响亮的声音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向4.75亿中国人民,向全世界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惟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3、政府组成人员: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检察署检察长。
2、政府施政方针: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一次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会议一致决议,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政府的施政方针。
开国大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政协决议:在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上,决定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事宜,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祖国统一、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地区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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