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欧美各国在不同程度上无不受到罗马法的影响。20世纪初罗马法的影响经过日本,延伸到了中国。国民党政府的民法即沿袭了罗马法。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继承法》也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罗马法的原则。
罗马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为近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为资产阶级战胜教会和世俗的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
(2)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3)为近代欧洲大陆国家立法提供了范本。
[例证1]古代罗马法对于罗马帝国来说最重要的作用是
A.维护了上层阶级的利益 B.顺应了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C.稳定了帝国的社会秩序 D.维系和稳定了帝国的统治
[解析]本题答案是D。本题考查学生理解法律在罗马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例证2]简要分析罗马法的作用和局限性。
答:作用:维护了罗马帝国的政治经济统治;为资产阶级战胜封建势力完成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武器;奠定了近代欧洲法律体系的基础,是各国立法所遵循的范本。
局限性: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罗马法的制定主要是体现帝国统治者的利益,对于被统治者来说,只能承担义务,受到不公正的处罚。
[解析]结合罗马帝国的发展史和罗马法体系形成的过程,分析其对于帝国的积极作用。从法律本身具有的阶级性分析其局限。
[同步试题导练]
4.罗马法的作用与影响
3.公民法与万民法的区别
在古代罗马,有三种类型的法律:
(1)公民法,原意为一个国家所固有的法律,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其特点有:狭隘,只适用于罗马公民,不适用于外国人;严峻僵化,缺乏灵活性;注重形式,程序繁琐;
(2)万民法,其原意为各国共同适用的法律,具体到罗马,则是指适用于罗马人与外国人以及外国人与外国人相互之间关系的法律,或专指适用于罗马国家与其他国家关系的法律如交战、议和等。在公元212年,卡拉卡拉皇帝把罗马公民权授给罗马帝国境内的一般居民,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也随之消失;
(3)自然法,即制定法的对称,是指合乎人性、合乎理性的法律,适用于全体人类(包括奴隶),是永远不变的、超时间、超空间的法律,一切制定法都应以自然法为标准,因而它是最理想、最好的法律。并且,乌尔比安认为,自然法就是自然规则,除适用于人类之外,也同样适用于自然。
[例证]什么是公民法、万民法?两者的适用范围有何不同?推动罗马法由公民法向万民法演变的客观原因有哪些?主观目的是什么?公民法的内容有哪些?万民法主要调整什么关系?有何规定?
[解析]答案见附后表格,本题考查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和联系。
2. 罗马法
一般认为,罗马人留给后来文化的1份宝贵遗产是其法律制度。这种法律制度由公元前450年开始公布的“12铜表法”逐渐演变而来。在共和国的最后几个世纪,“12铜表法”已被新条例新原则的发展所取代。这些新条例和新原则有不同的来源:有的来自习惯上的变化;有的来自斯多亚派教义;有的来自判决书,尤其是来自大法官的文告。罗马大法官是有权维护和解释特殊诉讼法和向陪审团发布判决案件指示的高级行政官。陪审团仅解决事实问题;全部法律争端要由大法官裁决,一般说来,他的解释就成了未来判决类似案件的先例。因此一系列司法程序的建立,同英国的习惯法有某些相似之处。
在2-3世纪之交,罗马先后出现5大著名法学家:盖约?巴比尼安、包鲁斯、乌尔比安和莫迪斯蒂努斯。罗马皇帝曾颁布引证法,规定凡在法律上遇有难题而成文法无明确规定时,则依照他们的著作来解决。由于罗马法是在法学家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因而它由3个分支组成,这就是公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
公民法基本上是罗马及其公民的法律。作为公民法,它是以成文和非成文两种形式存在着,包括元老院的法令、元首的命令、大法官的布告,也包括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古代习惯。万民法不管民族如何,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的法律。它是使奴隶制和财产私有权神圣化,并维护买卖、合作和契约原则的法律。它不是凌驾于公民法之上的法律,而是对公民法的补充,因为它对帝国的外来居民特别适用。罗马法最重要的分支是自然法。这个法律不是司法实践的产物,而是哲学的产物。斯多亚派发展了正义和公理化身的自然呈现1种合理秩序的思想。他们断言,所有的人就其天性而论都是相同的,他们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对于这些权利政府无权违背。然而,作为1项法律原则的自然法之父并不是希腊化的斯多亚派,而是西塞罗。他宣称真正的法律是广泛流传于一切人之中的、永恒不变的、与天性相一致的正常理智。这个法律对国家本身尤为重要,任何擅自蔑视它的统治者行将变成1个暴君。作为1项法律原则,这种抽象司法概念的发展,是罗马文明最为可喜的成就之一。
从3世纪起,由于罗马奴隶制社会陷入危机,统治阶级迫切要求将反映本阶级意志的现行法律固定下来,借以维持和巩固其统治地位,因而着手进行法律汇编工作。3世纪末和4世纪初,法学家编纂了《格里哥里安法典》和《赫尔摩格尼安法典》,这是帝国最早的1部官方法典,它包括4世纪以后皇帝的敕令。后来,东罗马皇帝在前述基础上编成了集罗马法大成的《民法大全》。
[例证]公元前后出现在罗马的官职是 ( )
A.执政官 B.保民官 C.皇帝 D.元首
[解析]本题答案是D。本题为对罗马帝国相关知识的一般识记,
3、为什么说万民法取代公民法是一种历史趋势?
10、西方法律大都继承了罗马法的 ( )
①陪审制度 ②律师制度 ③诉讼原则 ④政治制度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①③④
9、罗马法从形式上包括 ( )
A.成文法 B.习惯法 C.成文法和习惯法 D.公法和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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