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5.正确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彰显了国家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对人民生命健康负责的正确价值观。但在完善法律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和食品企业要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切实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
[综合测试]
4.实践基础上的认识具有反复性,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10多年来,随着社会快速转型,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暴露了《食品卫生法》的诸多漏洞,《食品安全法》是在实践基础上制定的一部完整、系统的食品安全法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仍需不断完善。
3.辩证否定的观点。制定颁行《食品安全法》是在《食品卫生法》基础上,在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强化责任等方面进行创新,是研究新情况,提出新问题,寻找新思路的体现。
2. 系统优化方法。《食品安全法》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通过法律的形式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企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评估等各环节作了概括规定。这是从整体出发认识事物和系统,把事物和系统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最终形成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完整准确的认识。这是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的体现。
1.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食品安全领域事故频发,特别是2008年发生的“三鹿事件”是《食品安全法》出台的客观依据。该法针对预防和处置“三鹿事件”这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出的食品安全监管等的相关规定体现了意识的目的性、计划性、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必将有效指导职能部门开展工作,促进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2.建设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1.文化反作用于经济政治,先进、健康的文化会促进社会的发展。《食品安全法》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政府职能、原则及依法行政。《食品安全法》强调食品安全监管“权责一致”的原则,同时对相关部门的权责进行了明晰的界定。这要求政府必须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不越位” 、“不错位” 、“不缺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代表大会是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其行使立法权的体现;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表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1.公民的政治参与。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基础。《食品安全法》制定的过程中,就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发扬民主的过程,也是公民通过社会公示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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