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34.(全国卷I)2008年,民主党派成员有40多人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担任省部级领导职务。民主党派成员担任政府领导职务
①表明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参与执政
②坚持了我国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基本政治制度
③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政治协商的重要形式
④是保障我国民主党派实现参政议政的基本条件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有关我国多党全作政治协商制度的相关知识,教材中提到我国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职能,但我国的执政党只能是中国共产党,所不能把“参政”理解为“参与执政”,民主党派成员担任政府领导职务当然也不是“保障我国民主党派实现参政议政的基本条件”,所以本题选 B
38.(1)主要围绕以下观点进行论述:
人大制度是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探索与实践而创造的,人大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 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在于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通过政体即人大制度来来实现的。
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委以国家权力;人大根据人民意志统一行使立法权、决定权等国家权力,产生“一府两院”;“一府两院”根据人大的委托,分别行使国家行政权、审判权与检察权。由此,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人大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一府两院”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由此防止国家机关违背人民的意志,确保人民当家作主。
(2)围绕论点.较为深入地展开论述。
38.(上海卷)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经走过了55年的历程。这一制度,植根于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广阔沃土。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来自于广大人民群众实现民主权利的自觉选择,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
运用政治常识论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
要求:
(1)围绕论题,在论述中正确运用所学过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
(2)围绕论点,较为全面深人地展开论述。
(3)根据论题要求,运用相关材料,理论联系实际地加以论证。
(4)论点紧扣论题,论述合乎逻辑,学科术语使用规范。
38.立意:考查学生对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政治制度和政府三者关系的理解和掌握,以及解读信息、运用知识、探究和综合分析的能力。
答案要点:
(1)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的监督,这有利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政府的权力属于人民。
(3)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人民负责的基本原则,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接受人民的监督,依法行政,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4)综上所述,题中说法是不确切的。
38、(广东卷)(11分)辩析: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政府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政府的权力属于人民代表大会。
10.A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与分析问题的能力,属于中等难度题。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具有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和立法权,不具有执法和检查职能,故③的说法错误;人大常委会是人大的常设机构,故④的说法错误;排除含③④的选项,本题选A项。
10.(海南卷)为督促和支持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2008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黑龙江、湖北、云南等省对当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这标明
①最高行政机关必须向全国人大负责 ②国家机关必须贯彻依法治国原则
③全国人大具有执法和检查职能 ④人大常委会是人大最高权力机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上海卷)国务院的意见发表后,上海市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予以具体落实。这表明国务院是我国的( )。
A.最高立法机关 B.最高行政机关
C.最高监督机关 D.最高决策机关
B
28.(北京卷)上述法律有的由全国人民大会通过,有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大会的。
A.领导机关 B.常设机关 C.执行机关 D.监督机关
B
32.(全国卷II)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列选项中,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活动基本原则的是
①各级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②在法律的制定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③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大常委会负责 ④在贯彻执行上实行严格的责任制
A.①② B. ②③ C. ②④ D.③④
C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