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4.小明同学上中学时就注意自觉培养自立能力,进入大学后他又尝试勤工俭学,先后做过推销员、家庭教师、服务生等,在实践中学到了不少知识,自立能力也明显比一般同学强。这个事例告诉我们,培养自立能力要
A.大胆地投身社会实践,反复锻炼
B.从小开始兼职,去做童工
C.多做大事,多经风浪
D.多读书,从书本中学习相关知识
解析:此题旨在告诉我们,培养自立的意志品质,最基本的就是要立足于自己当前生活、学习中的问题,从小事做起。做童工是违法的,做大事,以我们目前的能力还很难,光靠课本知识,那只能是纸上谈兵,不能切实提高我们的自立能力。
答案:A
3.“淌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靠天、靠人、靠祖宗,不算是好汉!”这句话体现的精神是
A.自立自强
B.积极进取
C.助人为乐
D.任何事情都不求别人
解析:题干中的话强调了克服依赖思想,凡事要靠自己,“自己的事情自己干”,这显然是在教育我们要树立自立品质。自立并不排除在必要的时候向别人寻求帮助,人在一生中难免会遇到个人无法克服的困难,谁都无法做到“不求人”。
答案:A
2.2010年暑假期间,一群中学生进行了一次骑自行车横穿齐鲁的活动。他们一路上野炊、露营,历时一周,完成了从济南到青岛的漫漫征程。你觉得他们这样做
A.太冒险了,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B.对磨炼意志、培养自立品质有重要意义
C.好玩、刺激,但没什么意义
D.耽误学习,不务正业
解析:此题是采用一个小活动的形式,考查大家对自立品质的认识,只要大家能把题干的活动与教材的知识点结合起来,该题就不难选择。
答案:B
1.芬兰总理的女儿在瑞典上学,由于瑞典物价比芬兰高,父亲给她的费用只够她日常所需的2/3,她便在业余时间到饭馆洗餐具,以补不足。南斯拉夫已故总统铁托的儿子米沙,19岁离家奋斗,从不利用他父亲的影响谋取好处。他从普通的人做起,靠自己的奋斗,后来当上了石油公司的总经理。他们的经历给我们以启示,下面选项不正确的是
A.要告别依赖,走向自立
B.不接受父母的帮助
C.要做自立自强的人
D.要在社会生活中锻炼自立能力
解析:芬兰总理的女儿和南斯拉夫总统铁托的儿子,他们的家庭条件不可谓不好,但他们的父辈并没有利用自己的影响为子女包办一切,而是让子女自己去奋斗、争取,其着眼点就是要孩子告别依赖,走向自立,在社会生活中锻炼自立能力,最终成为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他们的子女显然理解父辈的用心,他们的行动已证明了他们的自立能力。
答案:B
17.七年级学生王某的父亲因宅基地问题和邻居张某发生口角,被张某的儿子打成重伤。事发后,张某托人说和,要求将此事私了,并愿意承担医疗费用。王某的母亲觉得是多年的邻居,也同意私了。而王某的哥哥却不同意,要“以牙还牙”,非要报复张某的儿子不可。王某在此情况下,左右为难,他向周围的同学求教,希望同学们帮助他出个主意。
(1)王某的母亲和哥哥的方法可取吗?为什么?(7分)
(2)请你为王某一家设计一个维权的方案。(7分)
思路解析:此题主要考查“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如何做”。首先,要判断出王某的哥哥和母亲的做法是否正确,然后分别说明理由,对于错误的观点要说明其危害。对于第(2)问,能简明扼要答出维权方案即可。
答案:(1)不可取。
王某的母亲同意私了,不仅使王某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还会纵容和支持违法犯罪分子。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也不能“以牙还牙”、非法报复,因为这种做法不仅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还会使自己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王某哥哥的做法是错误的。
16.本学期,学校倡导我们过安全、文明的校园生活。有些同学因课间哄闹、说脏话、玩游戏、去网吧等行为,受到老师的批评,他们不服气地说:“这些都是小事,老师真是小题大做。”
(1)对上述同学的言行,你怎样认为?(6分)
(2)同学们提议以“净化我们的语言”为主题,开展一项活动,帮助这些同学改掉说脏话的不良习惯。
活动形式:(提示:写出一种具体的活动形式,2分)
活动意义:(要求:围绕主题,运用所学知识阐述,2分)
我准备这样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要求:从活动准备及活动注意事项两方面进行阐述,2分)
思路解析:此题是一道活动类开放性试题,对于第(1)问的解答,要抓住言与行两个方面;第(2)问开放性强,没有固定答案,但在答题时要把握活动的要求。
答案:(1)要点:①不良行为并非小事,严重影响我们中学生的形象,如果人人都有这些不良行为,将严重影响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不利于我们身心健康发展,甚至有可能导致违法犯罪。我们应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要加强道德修养和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②课间哄闹、说脏话、玩暴力游戏等行为,与学校倡导的过安全、文明的校园生活相违背,是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我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应自觉杜绝不良行为,同时应主动帮助同学改正不良习惯。
(2)评分说明:本题鼓励学生创造性思维,答案不唯一,学生只要言之有理,即可酌情给分。活动形式不限,但应具有可操作性;活动意义应围绕主题,运用所学知识进行阐述;活动准备与注意事项要能围绕主题,讲究实效,与活动形式相一致,具有可操作性,陈述清楚。
15.(2010浙江黄岩模拟)2010年4月,某市教育局组织了一次中学生思想品德状况调查活动,该活动以问卷的形式进行。现请你参与活动的一个片断。
该问卷的第36题为:
假如你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受到社会上不良青年的危害,你会
A.为了面子,忍气吞声 B.向路人求救
C.报警 D.害怕,不知所措
E.奋力抵抗 F.事后找人报复
我市共有4 852名初中生参与了调查,对该题的回答结果统计如下:
(1)该调查结果说明了什么?(6分)
(2)假如你遇到暴力侵害,你认为正确的应对方法是什么?为什么?(6分)
思路解析:解答此题首先要注意审题,特别要注意给的图示。第(1)问从图示的数字中说明问题,然后联系“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如何做”分析说明。第(2)问围绕依法保护自己、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这两方面展开,言之有理即可。
答案:(1)调查结果显示:当遇到侵害时,绝大部分同学能选择“向路人求助”“报案”等正确的应对方法,说明当前初中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强;同时,也有少数同学在遇到侵害时会选择“忍气吞声”“找人报复”等不正确的方法,需要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此问不设置具体答案,围绕依法保护自己、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这两方面展开,言之有理即可得分。理由:这样做既可保护自己又可以有效地惩罚犯罪。
14.近年来,“一元钱官司”大有越来越多之势。针对这一社会现象,某政治老师以“‘一元钱官司’该不该打”为主题,组织了一次辩论会。在辩论中,反方的主要观点如下:打“一元钱官司”既费时又费力,不如忍了算了;就算打赢了,也根本起不到惩戒作用。
请你以正方辩手的身份对反方观点进行辩驳,并对正方观点作简要陈述。
思路解析:此题主要考查辨析、理解和表达能力。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积极地依靠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提起诉讼这一有效手段。反方的观点是错误的,在辩驳时应有理有据,应从维权的重要性等方面来回答。在陈述正方观点时,应说明诉讼的重要作用。
答案:对反方观点的反驳:
(1)因为费时费力就不打“一元钱官司”,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维护,这是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强的表现,会助长不法行为。
(2)法律的惩戒作用不仅体现在经济上,也体现在精神上、道德上及其他方面。所以,认为不打“一元钱官司”起不到惩戒作用是错误的。
正方观点的陈诉:
我方认为“一元钱官司”该打,它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惩戒了不法行为;有利于促进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有利于在社会上形成尊重社会公德、尊重他人正当权益的良好风气。
13.初中生刘某,追求自由散漫的生活方式,为了抽烟、玩游戏机,他多次偷拿同学的钱物。有人看见,他就声称是“借”。同学们规劝他,他说:“多谢提醒,本人还是知道一点法律知识的,我只要把握分寸,不去犯罪,法律是处罚不到我的。”父母批评他时,他便顶撞道:“你们没学法,不知法,瞎吵我干什么?你们放心好了,我不会违法的,不会有事,更不会坐牢。”于是,他依旧我行我素。初中毕业后不久,他便抢劫别人的财物,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请你对刘某的说法进行评析。
思路解析:此题主要考查对违法行为的理解。一般违法行为虽然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但也是违法行为,如果任其发展,就有可能走向犯罪。
答案:刘某的说法是错误的。主要在于:
(1)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刘某偷拿同学的钱物不管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行为,都是违法的。
(2)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也有一定的危害性,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不是只有犯罪行为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12.(2010山东安徽模拟)材料一:在公共汽车上,王某的钱包被窃,当别的乘客揭发了小偷的行为时,王某因害怕小偷报复而矢口否认小偷偷了她的钱包。
材料二:漫画《巧捉歹徒》
(1)你对材料一中王某的行为如何评价?(4分)
(2)结合材料二,请你谈一谈青少年面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该怎么做?(4分)
思路解析:此题主要考查观察、理解、分析能力。对于第(1)问,要明确材料一中王某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这样做有何危害。第(2)问首先要求认真观察漫画,然后说明青少年应如何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答题时要注意与材料紧密结合。
答案:(1)王某的行为在违法犯罪面前畏首畏尾,是懦夫自私的表现;其行为在客观上纵容和包庇了违法犯罪分子;同时会让揭发者遭到小偷反击,揭发者也会因此而降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2)青少年要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不可硬拼和蛮干,要用最小的损失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按照法律程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其他公民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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