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4.下列情形中,属于不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是( )
A.新闻报道中使用领导人的肖像
B.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分子在报刊上使用犯罪分子的肖像
C.寻人启事上使用失踪者的肖像
D.街头人物特写摄影,并在电视台做广告
3.一个好开玩笑的朋友,以李正的名义给他家人发了一份传真,内容为“我病重住院,请速来”。你认为这位朋友的做法( )
A.是不道德的,但不违法
B.朋友之间开个玩笑,很正常
C.是违法的,侵犯了李正的姓名权
D.是违法的,侵犯了李正的名誉权
2.公然辱骂他人,捏造事实在背后中伤他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 )
A.名誉权 B.姓名权
C.隐私权 D.肖像权
1.李某和吴某因事发生纠纷,李某为了报复捏造事实并利用手机短信送给吴某的亲朋好友,致使吴某名誉受损。据此,吴某把李某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向吴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这说明( )
①我国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②损害他人人格尊严,诋毁他人名誉要承担刑事责任 ③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17.看到北京“蓝极速”网吧火灾事件后,武汉的一名母亲说:“网吧太害人了,这是一代人呀,这关系到一代人的素质啊!”“‘电子海洛因’泛滥成灾,许多大学生和中小学生都整天沉迷于网聊、网恋、游戏大战中,再这样下去,这一代可要垮掉了!”她再一次向社会发出呼吁:各级政府一定要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彻底整治网吧,别让“电子海洛因”毁了下一代!这位母亲真切地呼唤:归来吧,沉迷网吧的孩子!让青少年成长的悲剧不再重演! 这位母亲的呼吁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某校八年级(3)班的同学围绕上述问题准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1)请设计出班会的主题。
(2)你认为应如何围绕主题,开好这次班会?(要求:有具体的活动准备和活动步骤)
(3)请你代表小组同学发言,写一份演讲稿。
答案提示:(1)例如:“远离不良诱惑,拒绝黑网吧”“加强自我保护,享受网络文明”等。
16.模拟、高考迫在眉睫,那些成天沉溺网络而不回家的孩子真让父母忧心如焚。上初三的小鹏就是其中之一。其实小鹏的成绩本来不错,所以当他第一次利用家里的电脑查找资料时,父母还乐呵呵地说:“好啊,网络可是打开世界的一扇窗呢。”有尚方宝剑在手,小鹏打起“一切为了学习”的旗号,快乐地在虚拟世界里遨游,可惜当他无意中接触到网络游戏时,马上就管不住自己了,很快迷上了游戏,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父母苦劝不听后下了禁令,小鹏总算安分了一段时间。 可是古人云:“心如平原走马,易放难收。”网络游戏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时不时地都会伸出来挠一挠小鹏的心,小鹏到底抵制不住诱惑,家里的电脑不让上,他就泡网吧。第一次人家堵着门不让进,小鹏很快会意:都是校服惹的祸!第二次他再去时就学乖了,先把校服塞在书包里,再大摇大摆地走进去。网吧老板要查身份证他也不怕,随便向朋友借张来复印不就得了吗?反正小鹏长得人高马大,再说对方也不过是例行公事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一来,小鹏几乎把课外的时间全泡在了网吧里。 小鹏的异常举动很快让父母逮着了,眼看道理讲不通,他们只好采取暴力手段。小鹏表面上服从,背地里却想了个暗渡陈仓的主意,一大早书包一背装着去上学,其实是直奔网吧而去。唉,都怪网络的魅力太大了,这还不算,为了添置游戏中的某种装备,小鹏最近居然还偷了父母的两千元钱!怎么办?怎么办?怎么才能拉回小鹏的心?小鹏的父母急得头发都白了。
怎么才能拉回小鹏的心?请你说一说。
答案提示:小鹏同学已上网成瘾,成为“网痴”。如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建议:(1)学校老师和同学应进行耐心教育和帮助。
(2)家长配合学校帮助、教育的同时,要加强对小鹏的监督。
(3)文化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网吧的监管力度。
(4)小鹏自身经过反思后,应懂得如何对待网络以及不断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等。
15.青少年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犯罪成因多样。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受社会、家庭、学校及自身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影响。
社会不良文化影响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黑网吧”有抬头之势,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网吧经营者以电脑学校、职业技术培训班等名义“挂羊头卖狗肉”,极具隐蔽性。走私、盗版音像制品活动猖獗,其内容往往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青少年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本”图书屡禁不止,违规经营歌舞厅、录像厅和淫秽色情表演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一些青少年好奇心强,难以抵制不良诱惑,容易走向犯罪。不少青少年家长强烈呼吁:关闭一切网吧,还孩子们一片纯净的天空。
你赞同关闭一切网吧吗?为什么?
提示:网络具有正面和负面两方面作用,我们应充分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并为自己服务,对青少年上网应给予正确的指导。对网吧应加强管理,关闭一切网吧是不可取的。
答案:像任何科学技术一样,互联网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对我们的成长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
其积极影响表现为:能够满足我们追求现代高科技知识的渴望,使我们掌握IT时代安身立命的最新技术;能够使我们“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有助于开拓我们的视野和智力,促进我们知识的拓展。可以说,在素质教育方面,网络和网络游戏会起到传统教育所起不到的作用。
当然,网络对我们成长的消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网络社区的色情与暴力对我们有某种示范和合法化效应,容易使我们受到不良影响,甚至诱使我们从网上行为转变到网下行为,并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们要做一个健康、向上的人,拥有理想,拥有目标和追求;珍惜时间,勤奋学习。学会正确利用网络这一现代化的武器,为他人、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14.红岩实验中学初三(2)班举行“争做网络文明先锋”辩论会,大家就“如何看待网络交往的自由”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如果你是其中的一名同学,你认为网络交往有没有限度?如果有的话,应该是什么?
提示:“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的事。”每个人只有认真遵守网络规则,我们才能享受到网络带来的快乐,才能充分享受到我们应有的自由和权利。青少年是网络文明的受益者,更应该成为网络文明的建设者。自觉实践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成为文明的网民;要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共同倡导和建设网络文明新风。
答案:我认为网络交往有限度,网络交往要遵守道德,网络交往更要遵守法律。
网络交往要遵守道德。在网络聊天室、公告栏等公共场所,要语言文明,轻松幽默,不辱骂他人;对求助者,要出于爱心,尽力相助;与网友交流,要真诚友好,不欺诈他人;等等。网络是我们共有的生活空间,我们共负建设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的责任。
上网更要遵守法律。网络交往是现实人际交往的延伸,因此,上网要遵守法律这一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例如,不恶意制造、传播流言,不侮辱他人人格,不进行诈骗活动,不泄露国家机密,不制造、传播病毒,不利用网络破坏公共设施,等等。我们在上网时,要有很强的依法行事的意识。
13.材料一:从2001年9月以来,黄勇采用将受害人从网吧、录像厅诱骗至家中等手段先后杀害了17名无辜青少年。2003年12月9日,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黄勇死刑。
材料二: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看到这样一些报道:约见网友被骗和被害,一些人在网上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网络黑客攻击别人信箱和公司网页等。但这些在网上为所欲为的人都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上述事例给我们什么启示?
提示:在网上有些人易伪装起来,专门欺骗社会阅历和经验都不丰富且好奇心很强的未成年人。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约见网友。
上网更要遵守法律。网络交往是现实人际交往的延伸,因此,上网要遵守法律这一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答案: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有利又有弊。网络使大容量的信息得以快速传播,为我们了解时事、学习知识、与人沟通、休闲娱乐提供了便捷的条件。但网络也可能对部分使用者造成危害,作为未成年人很容易沉迷网络,荒废学业,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甚至做出诱骗欺诈等违法的事情。所以应扬长避短,充分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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