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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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某校八年级的学生小陈自恃家庭条件较好,总是讥笑甚至污辱班里部分同学。小峰等三位同学怀恨在心,一天下课后,纠集社会人员共六人,在校外对小陈实施绑架勒索,并对其大打出手,致使小陈死亡。

(1)请你评析小陈和小峰的行为。

(2)这起恶性事件给我们中学生什么警示?

解析:此题主要考查对人格尊严权的理解。材料中小峰等人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小峰等人的人格尊严,是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案:(1)①小陈的行为侵犯了同学的人格尊严,应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却为此招来了杀身之祸。②第一,小峰同学面对侵害,不懂得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他对小陈实施绑架勒索,侵犯了小陈的人身自由权利,犯了绑架勒索罪;第三,伙同他人将小陈打死,侵犯了小陈的生命健康权,犯了故意杀人罪。因此,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严惩。③小峰还是未成年人,因此,他应受到相应的司法保护。

(2)这起恶性事件给我们中学生的警示:①我们应自觉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团结友爱,与人为善。②要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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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男青年李某,女青年丁某,一次偶然机会相识成为朋友,数月后,丁某感到李某生活懒散、上进心不强,便提出分手。李某怀恨在心,2010年10月,李某以小字报的方式,捏造丁某有严重的生活作风等问题,并在丁某的单位及住处多次张贴。

李某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解析:材料中的李某因怀恨丁某而进行对丁某的诽谤,是对丁某人格尊严的侵犯。违反了我国法律对“禁止任何人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的规定。

答案:不对。因为李某的行为侵犯了丁某的人格尊严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李某因丁某与他分手而对丁某进行诽谤,严重侮辱了丁某的人格尊严,所以是违法的。

我综合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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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0山东枣庄模拟)请运用有关法律知识,谈谈你对下面漫画反映出的问题的认识。

解析: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漫画中的同学,冒用他人的名字写检查,以逃避责任,这样做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还是违法的。

答案:写检查的同学冒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带来一定的精神伤害,是一种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违法行为。他显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尊重他人的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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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某校一学生在寝室丢了东西,老师怀疑是本校同学所为,在查无结果的情况下,校长让全体学生投票“选小偷”。这种做法(   )

A.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B.保护了学生的合法财产

C.是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有效手段    D.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解析:公民依法享有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老师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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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针对冒用他人姓名上学、侵害他人受教育权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1年7月作出了批复:以侵害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公民依据宪法所享有的受教育基本权利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这个司法解释,考上中专后被人冒名顶替的山东姑娘齐玉苓赢了官司。这表明(   )

①公民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  ②公民享有的姓名权,不容他人侵犯  ③当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④违反宪法的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解析:公民依法享有的姓名权不容他人侵犯,冒用他人姓名是对公民姓名权的侵犯。公民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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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学生刘明喜好文学,在向文学刊物投稿时,常以“墨含”署名。他这样做(   )

A.是在合法行使自己的姓名权         B.是欺骗读者的不诚实行为

C.是冒用他人姓名的违法行为         D.是法律所不允许的非法行为

解析:公民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所以刘明的行为是合法。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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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岁的刘某,2002年毕业于北京市某学院。2010年,学校在印刷招生信息时,使用了他的学位证书复印件,隐去了照片。下列对学院行为的看法中正确的是(   )

A.没有使用照片,所以不构成侵权

B.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该生获此荣誉的褒义宣传,况且学校将其照片隐去,保护了学生的肖像权

C.校方未经当事人同意,就是侵犯了刘某的姓名权

D.学校没有盗用、冒用和干涉使用学生的姓名,学校也没有给学生造成什么损害后果,所以不构成对姓名权的侵犯

解析: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学校在没有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姓名,属于侵权。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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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刚期模拟试两门功课不及格,班主任赵老师在班会上批评他不努力,简直比猪还笨。陈刚在座位上小声申辩,赵老师又以不服从管教为名,罚他面壁而站。对这件事的评价你认为正确的是(   )

A.严师出高徒,赵老师是对学生负责的表现

B.赵老师的做法侵犯了陈刚的人格尊严权

C.赵老师的做法固然不对,可陈刚也不该申辩

D.小事一桩,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解析:这是一道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题,考查我们对老师行为的正确认识。很明显老师的行为是对学生的不尊重,是对学生人格尊严的侵犯。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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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白某因怀疑女友与自己分手是由于吴某,因而对吴某大肆进行谩骂、侮辱。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白某向吴某公开道歉,并向吴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5 000元。这表明(   )

A.我国法律保障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犯

B.我国法律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C.我国法律保障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

D.我国法律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解析:材料中白某的行为是对吴某名誉权的侵犯,而对白某的惩罚则表明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受法律保护。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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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0福建模拟)2010年4月1日,一个好开玩笑的朋友,以李正的名义给他家人发了一份传真,内容为“我病重住院,请速来”。你认为这位朋友的做法(   )

A.是不道德的,但不违法        B.朋友之间开个玩笑,很正常

C.是违法的,侵犯了李正的姓名权    D.是违法的,侵犯了李正的名誉权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人格尊严中具体权利的侵权方式的分析能力。姓名权与名字有关,这位好朋友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李正的姓名权,是违法行为。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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