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屈老汉夫妇房屋拆迁后.被安置到姜堰镇城中村七组14号房.养女晓芹认为.谈房屋她也应拥有部分产权.在向养父母索要未果后.晓芹在房屋的车棚上安装上防盗门.今年10月.屈老汉夫妇向姜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养女及其前夫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依法取得的物权受法律保护.新出台的第三十五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法院判决晓芹及其前夫立即停止对屈老汉房屋的侵害:拆除安装在车棚上的防盗门.1.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试分析法院为什么会做出如此判决? 查看更多

 

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同步练习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