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日.李沧法院审理了一起团伙抢劫案.案犯是15个平均年龄不到20岁的年轻人.最小的仅15周岁.他们通过网络认识后.为弄钱吃喝玩乐.结伙抢劫.这案例对青少年成长的启示是 ①坚持圈内交往.避免外圈交往 ②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③自觉抵制社会生活中的消极影响 ④认真学法.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③④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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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练习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