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实验分析。
(1)物质鉴别是生物研究的重要工作,以下下是几种物质鉴别的表格,请补充完整。(6分)
需鉴定的物质或结构 | 用于鉴定的试剂 | 反应产生的颜色 |
还原糖 | 斐林试剂 | |
蛋白质 | | 紫色 |
线粒体 | 健那绿 | |
物质种类 膜的类别 | 蛋白质 | 脂质(%) 主要是磷脂 | 糖类(%) |
变形虫细胞膜 | 54 | 42 | 4 |
小鼠肝细胞 | 44 | 52 | 4 |
线粒体内膜 | 76 | 24 | 0 |
菠菜叶绿体内膜 | 70 | 30 | 0 |
实验分析。
(1)物质鉴别是生物研究的重要工作,以下下是几种物质鉴别的表格,请补充完整。(6分)
需鉴定的物质或结构 |
用于鉴定的试剂 |
反应产生的颜色 |
还原糖 |
斐林试剂 |
|
蛋白质 |
|
紫色 |
线粒体 |
健那绿 |
|
(2)规范操作和严格记录是实验成功的重要保证。下列关于使用斐林试剂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A.斐林试剂可用于鉴定淀粉和葡萄糖
B.斐林试剂与还原糖溶液混合均匀后溶液呈蓝色
C.将斐林试剂的甲液和乙液分别加入组织样液中
D.还原糖溶液中加入斐林试剂后生成砖红色沉淀
(3)为获得纯净的生物膜以研究其结构和功能,请你完成下列实验设计和分析的有关问题:
①最好选取人体哪种细胞做实验材料( )
A.成熟的红细胞 B.神经细胞 C.白细胞 D.口腔上皮细胞
②将选取的材料放入清水中,最终细胞将 。
③测得多种生物膜的化学成分,如下表所示:
物质种类 膜的类别 |
蛋白质 |
脂质(%) 主要是磷脂 |
糖类(%) |
变形虫细胞膜 |
54 |
42 |
4 |
小鼠肝细胞 |
44 |
52 |
4 |
线粒体内膜 |
76 |
24 |
0 |
菠菜叶绿体内膜 |
70 |
30 |
0 |
依据上表数据,分析细胞膜与细胞器膜在化学组成上的共同点是 ,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
实验是生命科学十分重要的发现和论证方法。请根据题意回答有关实验问题。
(1)下列对有关实验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 )
A.鉴定某液体成分是否含有蛋白质,可以取样适当,然后先加入一定量的硫酸铜溶液摇匀,在加入几滴氢氧化钠
B.用显微镜观察不到紫色洋葱鳞片叶外表皮细胞的染色体
C.若在显微镜下发现所要观察的细胞在视野的右下角,必须先将玻片向右上方移动,才能将细胞移到视野中央
D.鉴定某液体样本中是否含有还原性糖,可在液体中加入班氏试剂,观察溶液是否呈现红黄色
(2) 在进行“观察植物细胞的有丝分裂”实验中,甲~戊五位同学在剪取洋葱根尖后立即进行的操作步骤如下表。(十号表示作了相应处理,一号表示未作相应处理)
甲、乙、丙观察到的实验结果分别是 。(请从下列序号中选择)
A.染色体未着上颜色,无法看清 B.细胞重叠,分不清染色体
C.染色体着上颜色,清晰可见 D.染色体着色很浅,模糊不清
(3)下面是某同学的实验操作步骤:
① 该实验常选用的材料是紫色洋葱鳞叶,原因是 。
② 如果上述实验操作中使用的蔗糖溶液浓度远高于30%,最后观察到的现象是 。
(4)关于植物向光性和生长素作用的实验设计。
① 有同学想在细胞水平上证明胚芽鞘向光一侧细胞生长慢,背光一侧细胞生长快。
他的设计方法是:取弯曲处作________(横切/纵切)片制成装片,用显微镜观
察,并用__________测量细胞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 另有学生的实验设计如下:
实验假设:如果胚芽鞘的尖端能产生生长素,则能影响胚芽鞘下端的生长。
实验材料:小麦胚芽鞘、刀片、琼脂薄片若干
实验的基本过程如图所示。
实验结论:假设能成立。
有同学认为该实验不完善。因为该实验设计缺少了_______________,没有说服力。改进的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实验材料用品或试剂所限,有时候需要设法替代。下列各项处理中正确的是
A.做植物细胞有丝分裂实验时,可用蒜叶代替洋葱根尖
B.做叶绿体色素提取和分离实验时,可用干净的细沙代替二氧化硅
C.做质壁分离和复原实验时,可用鸡血红细胞代替紫色洋葱表皮细胞
D.做脂肪鉴定实验时,可用龙胆紫溶液代替苏丹Ⅲ染液
由于实验材料用品或试剂所限,有时候需要设法替代。下列各项处理中正确的是
A.做植物细胞有丝分裂实验时,可用蒜叶代替洋葱根尖
B.做质壁分离和复原实验时,可用鸡血红细胞代替紫色洋葱表皮细胞
C.做叶绿体色素提取和分离实验时,可用干净的细沙代替二氧化硅
D.做脂肪鉴定实验时,可用龙胆紫溶液代替苏丹Ⅲ染液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